原标题:内蒙古煤炭地质勘查集团原党委副书记杜刚被双开
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内蒙古煤炭地质勘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杜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杜刚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宗旨意识,目无党纪国法,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工录用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送给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设立并使用“小金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巨额公款归个人使用;公权私用,利用职权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结算、工作安排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其他国家工作人员款物;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套取财政资金,违规为职工发放大额奖金。
杜刚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行贿、私分国有资产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杜刚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杜刚,男,1967年12月生,汉族,河北迁安人,在职博士学历,199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
1999年10月,任内蒙古煤炭工业技术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
2002年5月,任内蒙古煤田地质局科技处处长兼调查中心主任;
2005年6月,任内蒙古煤田地质局煤炭地质调查院(以下简称地调院)党总支委员、院长;
2007年1月,任地调院党总支书记、院长;
2009年2月,任地调院党总支委员、院长;
2010年3月,任煤勘集团副总工程师兼地质技术部部长;
2011年11月,任煤勘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副总工程师、地质技术部部长;
2012年2月,任煤勘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其中2014年8月任内蒙古煤炭建设工程(集团)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内蒙古矿业(集团)绿能非常规天然气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2020年7月,任煤勘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2020年10月,不再担任煤勘集团党委副书记;
2020年11月,提名免去煤勘集团总经理职务。
责任编辑:贾楠 SN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