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律师解读诋毁英烈被刑拘:覆盖面大、影响恶劣,或将处三年左右有期徒刑
近日,拥有250多万粉丝的微博大V@辣笔小球在网上发布恶意歪曲事实真相、诋毁贬损5名卫国戍边英雄官兵的违法言论,引发众怒。目前,账号@辣笔小球所有者仇某某已被南京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
▲南京警方相关通报。图据微博
在各大央媒发声谴责其行为的同时,网友也纷纷探讨仇某某将会受到何种处罚——诋毁英烈涉及哪些法律问题、是否对刑期有明确规定呢?针对这些疑问,红星新闻记者采访多位律师进行解读。
关注点1:因何定罪?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建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辣笔小球”编造虚假事实并在网络上大量传播,已经造成了极其不良的影响,同时也让军人家属愤怒,让全体爱国人士为英雄鸣不平,其行为导致公共秩序严重混乱是不争的事实。
因此,付建认为,根据《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部分规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此外,根据我国《英烈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第二十六条及第二十七条也明确规定,有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以及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注点2:量刑几何?
付建律师介绍道,根据《刑法》的相关处罚规定,寻衅滋事罪有两个量刑档期,一个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个是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针对仇某某的行为,付建认为,“可能对其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罚。”
河南英伦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文得分析称,公安机关在通报中指出,网民“辣笔小球”在微博发布恶意歪曲事实真相、诋毁贬损5名卫国戍边英雄官兵的违法言论,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根据寻衅滋事罪量刑原则,考虑到他利用网络歪曲贬损英雄官兵,覆盖面大、影响恶劣,最终可能将处三年左右有期徒刑。“应该是不会超过五年的,处以五年以上一般都是涉嫌三次及以上寻衅滋事。”黄文得解释道。
黄文得认为,对仇某某的处罚看似严厉,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由于该网民通过互联网传播虚假事实,传播速度快、覆盖面较大,容易造成公共秩序的混乱;二是歪曲贬损的对象是英雄英烈这种特殊人物。”
▲在喀喇昆仑战斗中,四位解放军官兵壮烈牺牲,团长身负重伤。图据央视军事
广东律成定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进学表示,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五条与《英烈法》相衔接,将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的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不过刑法修正案(十一)2021年3月1日才生效,所以南京警方此次没有以上述罪名刑事拘留仇某某。”陈进学律师解读道。
关注点3:有无其他诉讼可能?
黄文得律师强调,2018年颁布实施的《英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也就是说,检察院对其以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的过程中,英烈近亲属还可以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恤金。如果英烈没有近亲属,检察机关有责任做公益诉讼,追究民事责任。”黄文得说道。
黄文得律师提醒,此次事件对广大网民来说,是一个比较典型的普法案例,也给许多网络“大V”敲响了警钟。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想要不择手段歪曲事实、发表不实言论,除了受相关网络平台监管外,一旦触犯法律,必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红星新闻记者任江波罗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