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航“5.14”事件调查项目及时奖励名单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奖励规定》,经民航局党组研究,对川航“5.14”事件调查工作中成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川航“5.14”事件调查组记集体二等功,对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曾繁舸同志记个人三等功。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2月19日至2月24日。公示期间,有关单位和个人如认为公示对象存在问题,可通过公示电话或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情况,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实名反映,以便调查核实。民航局人事科教司负责接待来信、来电或来访。
公示电话:010-64091616
民航局人事科教司
2021年2月18日
责任编辑:陈琰 SN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