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阿勒泰地区:正负清单提升案件质量
来源: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阿勒泰地区纪委监委办理的管某某案件,审理部门提前介入后做了哪些工作、提出哪些建议,在案卷中没有体现出来。只是口头向审查调查部门提出提前介入的审理意见,审查调查部门也没有书面提出补证报告……”近日,阿勒泰地区纪委监委收到自治区纪委监委第四季度案件质量评查反馈的问题通报。
对此,阿勒泰地区纪委监委分层组织学习对照检查,召开案件质量评查通报会议,听取案件质量评查情况通报和点评;其次,以机关各支部为单位,组织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纪检干部监督、派驻机构人员进行对照分析,“传导压力”;最后,由对口联系县(市)纪委的班子成员带队“送学上门”,对整改要求精准对照检查。
“通报中列出了‘正负清单’,执纪执法人员应该进一步认识到保障案件质量是严肃的政治问题、政治责任,要切实把好‘关口’,守住‘出口’、擦亮‘窗口’,提升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引领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该地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要求。
阿勒泰地区纪委监委采取分级负责、各管一级的办法,定期组织地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同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通过“全面自查+交叉互评+集中点评+现场整改”的形式,以问题导向倒逼案件质量整体提升。在评查中,从事实证据、程序手续、定性处理、审理文书等方面列出“负面清单”,从强化执纪审理的政治属性、高标准严要求收集审查证据等方面列出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的“正面清单”,正负清单涉及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处分执行以及纪法贯通、衔接司法等各方面,以此全面规范案件审理工作。
每季度,该地区纪委监委对全地区各县(市、景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案件质量及处分执行情况评查已成为常态。“在评查过程中,我们对于发现的个性问题‘点对点’进行反馈,督促逐一整改,通过‘全面自查+审理人员再把关+集中研讨+整改落实’多轮进行检查审核把关,稳步提升全地区案件查办质量。”该地区纪委监委审理室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自查自评、交叉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该地区重点查找处分决定送达、宣布及归档,受处分人员职务职级及工资待遇调整、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提拔晋升、回访教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坚决杜绝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
根据自治区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反馈,阿勒泰地区纪委监委梳理出6大类115条“负面清单”,并由该地区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带队分组赴县(市、景区)纪委召开分析研讨会8场次,抓实抓牢问题整改。针对评查中反映出基层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干部在业务方面存在的短板,该地区以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为核心,聚焦讲政治、练内功、提素质、强本领,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活动,8个县(市、景区)、地区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相关人员通过案例实训、小组研讨、审理报告撰写竞赛等苦练内功做到纪法双施双守,坚决守住最后关口,为保证案件质量提供业务支撑。地区纪委监委审理部门对县(市)办理的3起指定管辖留置及自办的7起留置案件进行现场业务指导,对程序、证据和定性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并结合正负两张清单,对提高案件质量靶向施治。(阿勒泰地区纪委监委李春红郝伟︱责任编辑代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