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喀什地区:推动“四项监督”融合贯通
来源: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仍有部分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认识不深刻,落实不具体……”近日,喀什地区纪委监委召开第一协作区工作例会。会上,第一监督检查室和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包联监督的37家单位政治生态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分析探讨。
去年,喀什地区把统筹整合日常监督、内部协调协作、线索分类管理作为主线,制定多项监督工作统筹协调机制,由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做到分工负责与协调协作紧密衔接。为保证监督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喀什地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统筹日常监督工作,统一布置任务、统一调配力量、统一反馈问题、统一汇总数据、统一运用成果,有效解决监督重点不聚焦、监督力量不集中、监督成果运用效果不明显等问题;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统一管理各渠道移交的问题线索,实现发现问题、协调会商、线索移送、分类指导、精准处置全链条闭环管理,有效解决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监察办办案不规范问题。
在此基础上,该地区每季度召开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以及地委巡察办专题会议,按照职责任务归纳情况,并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结合日常监督情况,对县市和相关职能部门政治生态总体情况作出客观评价。
“按照‘自查+派驻监督+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地区审计局发挥行业部门监管职能,对全地区畜禽良种繁育中心、土地管理公司、农村合作社等机构开展专项交叉审计。同时,统筹派驻、巡察等监督力量,聚焦‘7类微腐败问题’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喀什地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张海芹表示,2020年,全地区围绕脱贫攻坚工作,将上述问题作为监督重点,统筹开展监督检查192次,发现问题1474条,通过立查立改和跟踪督办,有效推动了问题整改。
为了规范纵向联动监督程序,该地区地县两级派驻(派出)机构通过信息互通、工作互促、难题互解、力量互补的方式上下联动,强化监督再监督定位,明确监督重点,压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增强服务意识、减轻基层负担。
“在和12个县市对口派驻机构联络过程中,收集了近年来发生在全地区财政系统的16件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过分析原因、深挖根源,梳理了个案问题特征和共性规律,随后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全地区财政系统警示教育大会,举一反三,强化了警示教育效果。”喀什地区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阿都不力克木·阿不力米提表示。
紧盯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喀什地区结合乡镇、村(社区)实际,坚持小切口解决大问题,延伸实施“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紧盯规范“四议两公开”制度,强化对乡村“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有效遏制群众身边微腐败、滥用权力等问题,着力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
在如何发挥好派驻监督的“前哨探头”作用,着力解决派驻机构“不会干”“干不好”等问题上,喀什地区纪委监委建立“分管委领导—案件监督检查室—派驻(派出)机构”组成4个协作区,由分管委领导担任协作区领导小组组长,明确协作职责、工作程序和纪律要求,统筹协调部署协作区整体工作。当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力量不足或非地委管理干部涉及的重大疑难案件,派驻纪检监察组提出申请并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启动协作办案,整合协作区优势人员力量,统一开展工作。
“根据群众反映线索,我们启动了协作区办案机制,并成立了工作专班,对喀什地区某国有企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入了深挖细查……”喀什地区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主任朱国宾说,在具体工作中,协作区发挥工作指导、联合监督检查、协作审查调查、案件协作审理、联合调查研究、学习培训交流等协作职责,有效解决了工作开展不平衡、业务能力欠缺等问题。
据了解,2020年喀什地区纪委监委共组织召开协作区会议28次、统筹人员力量27名、指导线索处置35件、协作办理案件39件、开展交叉监督检查6次。
“要在具体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监督机制,做好监督主体之间的衔接,深入推进信息互通、规范操作、成果共享,真正让监督成果有效转化、充分利用,不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喀什地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喀什地区纪委监委杨新远︱责任编辑代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