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这种驾驶行为,严查!

日期:02-12
醉驾春节机动车酒驾

原标题:春节期间,这种驾驶行为,严查!

来源:重庆发布

春节亲朋聚餐增多,酒驾、醉驾行为发生概率增加,为确保群众出行安全,节日期间,重庆交巡警将保持酒驾醉驾严管高压态势,全天候、全覆盖加大对居民区、餐饮娱乐场所、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等周边道路酒驾、醉驾查处力度,零容忍、严执法,持续严查严管酒驾、醉驾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重庆交巡警提示: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亲朋聚餐请牢记,驾车不是儿戏,酒后别当司机,不论在何时、何处,切勿心存侥幸,切忌酒后开车,切勿以身试法。

案例一

2月7日20时许,南岸区交巡警支队长迎广大队在米兰路开展春运期间酒驾整治。执勤民警对一辆白色轿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车内有酒气,经酒精检测,驾驶人骆某吹出4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让民警意外的是,骆某表示紧跟其后的三辆车是一起喝酒的朋友。

春节期间,这种驾驶行为,严查!

民警随即对另外三名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分别为29mg/100ml、30mg/100ml、27mg/100ml,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面对检测结果,四人面面相觑,直呼不该心怀侥幸。

春节期间,这种驾驶行为,严查!

经了解,骆某等人都在同一公司上班,当晚19时许,他们在米兰路某家餐馆聚会,席间每人喝了一瓶啤酒,随后又相约去巴南喝茶。四个人都认为喝得不多,相互怂恿壮胆,各自驾驶一辆轿车出发,没想到“组团”被交警查获。

春节期间,这种驾驶行为,严查!

目前,骆某等人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分别被处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案例二

1月26日晚上22时许,渝中区交巡警支队朝天门大队民警在渝中区大石路设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检查站。

就在民警逐一盘查过往车辆时,发现一辆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在临近检查点看到民警查车后。竟急忙驶入了旁边的一条支路,不料该支路是条死胡同;民警迅速上前跟了过去,在胡同口路边将还没来得及下车的摩托车驾驶人当场查获。

驾驶人下车后一股酒气扑面而来,民警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77mg/100ml,已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春节期间,这种驾驶行为,严查!

经查,驾驶员杨某在附近工地上班,当晚下班和工友一起喝了两瓶啤酒,想着离家很近,便驾车回家,走到半路看到民警在检查车辆,心里害怕就往旁边支路躲,没想到支路是条死胡同,还是被民警查获了,自己很是懊悔。

民警依法对杨某未挂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元处罚;对杨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广大市民若发现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可拨打110报警电话,向12110短信报警平台系统发送短信或向执勤民警进行举报,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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