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6个区通报29人违纪问题及处分情况
临近春节,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净化节日风气,北京纪检监察网近日陆续发布来自东城、朝阳、海淀、石景山、顺义、平谷等6个区纪委监委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累计涉及29人,其中包括6名处级干部。
通报涉及的问题中,有10人违规收受服务对象或下属礼品礼金、烟酒礼品等;8人在违法建设管控中不担当、不作为;6人存在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同意下属违规使用公车的问题;4人存在用公款购买赠送礼品、购买香烟等问题,其中2人还存在违规发放节日补助问题;1人超标准配备办公家具。
29人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4人,2人受到留党察看1年处分;1人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受到政务警告处分1人;另有1人解除劳动合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党员干部中,1人被免职,1人受到政务撤职、降级处分。
收受管理对象现金,市场监管所书记被撤职
日前被通报的29人中,有10人违规收受服务对象或下属礼品礼金、烟酒礼品等问题。
因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现金,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名市场监管所党支部书记、常务副所长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据海淀区纪委监委通报,2019年11月,海淀区市场监管局上庄镇市场监管所党支部书记、常务副所长张延龙,伙同食品药品安全监察员甄非(劳务派遣),利用职务便利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殷某某给予的现金2万元,其中张延龙分得15000元;甄非分得5000元,另收受殷某某给予的香烟两条;2020年5月至6月期间,甄非2次通过微信转账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张某某给予的礼金共计1000元。接受组织调查时,张延龙还存在对抗组织调查行为。
2020年10月,张延龙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款已收缴;甄非受到解除劳动合同处理,违纪款已收缴。
因在2019年1月至2020年1月间,5次通过微信转账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给予的礼金共计3500元,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关村街道市场监管所二级主任科员陈新,2020年10月,陈新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款已退还。
在朝阳区,2020年7月,高碑店乡副乡长王喜环以其分管部门加班较辛苦为名,组织乡规划环境办主任李祝元等人聚餐,相关费用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2020年9月,李祝元及下属工作人员张海潮、张建敏、李建国等4人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给予的礼金共8000元。2020年9月,李祝元收受下属张海潮赠送的烟、酒等礼品。
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王喜环、张海潮、张建敏、李建国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祝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乡规划环境办主任职务;全部违纪款已收缴。
受处分后仍同意下属公车私用,降级
近日通报违纪的29人中,6人存在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同意下属违规使用公车的问题,其中最严重的处分是政务撤职、降级。
2017年11月,因对下属吴艳涛(2017年11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使用公车负主要领导责任,东坝乡原二级调研员李天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据朝阳区纪委监委通报,李天昌并未汲取教训,于2017年10月至2020年9月再次同意吴艳涛(2020年12月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公车私用。此外,李天昌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
2021年1月,李天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务撤职处分,由二级调研员降为四级调研员。
在东城区,2015年至2017年间,北京天元升和汇祥商贸有限公司原党支部书记、经理栾世俊多次违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使用公车办理私人事务;使用公务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违规批准他人公车私用。
东城区纪委监委日前通报,2020年11月,栾世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违建管控中不作为,8名干部受处分
去年12月,朝阳区平房乡包括两名现任副乡长、一名原副乡长等3名处级干部在内的8名干部受到处分,原因是在违法建设管控中不担当、不作为。
据朝阳区纪委监委通报,2013年至2018年,平房村平房市场西院、东院陆续建成违法建筑共计14700平方米。平房乡及平房村两级负责拆违控违的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失察失职,未能及时发现辖区违法建设。在收到群众举报后消极应付,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拆除,并将问题长期搁置,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重侵害群众利益。
2020年12月,平房乡副乡长朱广新、林成,平房乡原副乡长张国海,乡控违办原主任李春青、控违办负责人于昌兹、平房村党总支原书记邵国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平房村党总支原书记马云凯、村控违办负责人周建强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撰文老沙盘
责任编辑:朱学森 SN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