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顺义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期:02-10

原标题:北京海淀、顺义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据“清风北京”微信公众号消息,北京海淀区、顺义区纪委监委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庄镇市场监管所党支部书记、常务副所长张延龙,食品药品安全监察员甄非(劳务派遣)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9年11月,张延龙伙同甄非,利用职务便利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殷某某给予的现金2万元,其中张延龙分得15000元,且存在对抗组织调查行为。甄非分得5000元,另收受殷某某给予的香烟两条;2020年5月至6月期间,甄非2次通过微信转账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张某某给予的礼金共计1000元。2020年10月,张延龙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款已收缴;甄非受到解除劳动合同处理,违纪款已收缴。

2。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关村街道市场监管所二级主任科员陈新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9年1月至2020年1月,陈新5次通过微信转账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给予的礼金共计3500元。2020年10月,陈新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款已退还。

3。海淀区永定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王建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底至2018年底,时任中关村街道城市管理科科长王建锋,3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给予的购物卡,金额合计7000元。2020年12月,王建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4。海淀区香山街道市民诉求处置中心二级调研员向振飞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8月,时任香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向振飞,在其女结婚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给予的礼金1000元。向振飞还存在其他违反工作纪律行为。2020年12月,向振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5。海淀区羊坊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一级主任科员冯建海公车私用问题。2020年9月27日、10月8日,冯建海值班期间,两次私自驾驶公务车辆外出处理私人事务。2020年12月,冯建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顺义区大孙各庄镇小塘村原第一书记侯学军超标准配备办公家具问题。2018年3月,侯学军因其办公室办公家具老旧有异味,提议在村委会装修时更换,后经村“两委”会议定并报镇经管站审批同意后花费10480元购买办公家具,其中购买的办公桌单价为3495.15元、两个办公椅单价分别为2330.1元、1080元,超出相关规定中办公桌配备价格上限3000元和办公椅配备价格上限800元的标准。2020年7月,经顺义区纪委同意,大孙各庄镇党委决定,给予侯学军党内警告处分。

7。顺义区李遂镇崇国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英违规发放节日补助及违规使用公款购买香烟问题。2016年至2017年间,崇国庄村违规向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三名全额事业编医生发放节日补助,共计发放补助人民币14400元;2017年1月至2019年6月,崇国庄村违规使用公款购买香烟,用于发放给参加会议的村民代表和党员,共计使用公款人民币7405元。2020年12月,经顺义区纪委同意,李遂镇党委决定,给予张英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退还。

责任编辑: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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