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员工被上司带去喝酒开房后身亡,别再让职场“潜规则”祸害人了

日期:02-09
职场潜规则上司祸害身亡

原标题:女员工被上司带去喝酒开房后身亡,别再让职场“潜规则”祸害人了

▲2月9日下午,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发布通报。

▲2月9日下午,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发布通报。

文|李白白

这两天,“23岁新员工被上司带去喝酒开房后身亡”事件,引起社会关注。

据媒体报道,广东佛山,2020年才毕业的23岁女孩小陈,应聘到当地某地产公司。入职还不到1个月,她被已婚男主管叫去唱歌喝酒,凌晨3点被主管带到酒店开房,并发生性关系,结果早晨被发现死于房间。

据警方披露,尸检鉴定书显示,死者符合因七氟烷(麻醉药)中毒致急性呼吸、循环功能障碍而死亡。警方将以过失致人死亡案侦查,有重大作案嫌疑的主管已被采取措施。

正值23岁花样年华,刚毕业入职不久,就遭遇大不幸,这样的打击对哪个家庭都是无法承受之重。

更何况,该事件中,涉事女孩家境困难,其父离家出走多年,母亲是聋哑人,兄妹两人由外公外婆舅舅帮忙抚养长大。家中满墙的奖状,则是女孩想冲破命运的努力。这让公众惋惜之余,更感痛切。

视频中,聋哑母亲接到噩耗,哭都哭不出声的情状,真是悲到深处无声,也令观者愤由心生。

痛切过后,公众很难不将反思触角对准扭曲化的职场生态,乃至某些职场关系的病态。

据记者了解,陈某梅因家庭原因,从小比较独立,从未喝过酒。参加领导组织的酒局,可能是迫于职场压力。

“迫于职场压力”,无疑是某种真实的无奈心态的投射。事实上,在该案刚曝光时,“受害者有罪论”一度甚嚣尘上,不少人往受害者身上泼脏水,把当事人描摹成经不住名利诱惑,为求职场上位不择手段的拜金女。他们的理由就是:主管找你喝酒,你为什么不拒绝?

但有些陪酒邀约在上下级关系的裹挟下,会变成“软性胁迫”——你去,违心;你不去,怕得罪上级。对初入职场、涉世未深的新员工来说,这种抉择更是艰难。

将“赴不赴约”想象成完全自主的选择,显然是忽略了职场背景的复杂性。

▲新京报漫画/许英剑

▲新京报漫画/许英剑

该案中,因疑似作案手段的卑劣、悲剧性的结局,那种扭曲职场生态的后果,得到了正视。

但这不是孤例。今年1月,一封涉及某大型房企员工作风等问题的举报信在网络流传。举报信称,涉事企业某区域高管朱某私生活极其混乱,出轨多名女同事并录制性爱视频。这也曾引起一番热议。

如果说,“亲”“清”二字厘定的是正常上下级关系,那“出轨”“霸凌”等行为连着的不正当角色交叉,指向的就是病态的职场潜规则。

这类职场潜规则,会直接体现在企业管理权的越界与异化上。有些上级可能挟管理权以令下属陪酒陪玩干私活。

这其中,有些员工可能慑于上级权威,就连遇到性骚扰、性侵害,也不敢发声反抗。很多所谓的“自愿”,实质上也是“被自愿”。

不少企业内部治理制度的不完善,也对“潜规则”的通行形成了默许乃至姑息。

回到本案上,上司承认与女下属发生性关系,这其中起作用的,恐怕不只是七氟烷,还有背后隐性的不对等的权力关系。

到头来,女孩的不幸遭遇引得公众广泛关注,其实也是很多“职场人”对“潜规则”不满的一次展露。可以说,如今越来越多人已意识到,“潜规则”是对“明规则”的破坏,也已成职场公害。

因此,就此事看,个案中的正义固然要实现,而该案反映出的职场“潜规则”问题也该得到正视与改变。进一步言之,社会该形成的共识是,对职场“潜规则”说不,别再让职场“潜规则”祸害人了。

□李白白(媒体人)

编辑:马小龙实习生:潘宇洁校对:卢茜

商务部印发商务领域促进汽车消费工作指引 近期“及时雨”将解南方之“渴”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