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马上评|严惩泄露举报人的“内鬼”,让民众监督别再受伤
日前,河南周口一男子向该市环保局扶沟县分局打电话匿名举报一家工厂排污,结果被该工厂知道,将其打成颅脑损伤。目前,涉事工厂被查封,打人者被依法刑事拘留。
被举报的工厂是怎么知道举报者信息的?经查,泄密者为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扶沟综合执法大队某中队中队长李某涛。相关部门已对其立案进行审查调查。
据报道,该男子明明是匿名举报,但举报之后,先是被一些亲戚上门劝说放弃举报,接着被涉事企业“邀请”到厂里,直接暴力殴打。如此遭遇,指向很明显——受理举报的环保执法部门,有“内鬼”泄密。
值得一提的是,面对媒体追问,扶沟县环保分局工作人员曾言之凿凿地否认泄露事件。现在,调查结果成了打在否认者脸上的一记响亮耳光。
泄密者被立案调查,是给当事人和舆论的一个交代,也是重申法律红线。
当事人向当地环保部门举报,说到底是基于对公权执法的信任。既然他选择了匿名,环保部门在严肃调查、依法查处排污企业的同时,理应做好保密工作,保障举报人的人身安全,而不是和污染企业沆瀣一气,通风报信。
从最新通报来看,涉事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还没有建成启用就违规投产,惹得当地村民怨声载道,证明环保部门已经是失职、失察在先。涉事企业敢对举报者公然打击报复,并威胁村民“谁再举报,举报一次打一个”,很可能也是基于这层“保护色”在。
就在去年,为了动员民众主动举报,扩大监督视角,提升环境污染问题的治理效力,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通过奖励举报来激发民众的监督动力。
如果如当事人所遭遇的,环境执法人员和企业建立某种“联盟”,将举报者置于对立面,甚至连匿名举报都难逃人身危险,在如此沉重代价之下,谁还敢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公众的合法权益?
好在后续调查中,当地没有护短,及时揪出了“内鬼”。不管是严惩打人者,还是严肃处理泄密者,都是弥补过错、重树环保部门公信力的必要举措。
但有些疑点仍要澄清,比如泄露举报人信息,是该中队长的个人行为,还是存在更大面积的利益输送?事后,有必要加强举报人保护机制的制度刚性,让举报这种大众化的监督方式正常运转起来。
当地环保职能部门还要反思,为何对这起显而易见的污染事件没能及时察觉?说到底,环境污染问题的治理不能全靠外力推动,职能部门本应主动作为。
此次风波是一次有力的警醒。它除了提醒要完善举报人保护机制外,更提醒我们要警惕一种不正常的生态——环境执法对污染企业网开一面,甚至同流合污,用牺牲生态环境和民众利益的方式,来换取经济效益。
责任编辑:贾楠 SN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