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演协:劣迹艺人认定仅限于行业自律,不设置社会举报渠道
2月6日,据新华社,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秘书长潘燕接受专访,进一步解释《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中相关问题。在如何认定劣迹艺人这一问题上,潘燕表示,协会道德建设委员会秘书处将负责日常舆情跟踪和相关信息收集工作。该管理办法仅限于行业自律,不设置社会举报渠道。
道德建设委员会将做出认定劣迹艺人的决定。委员会人员构成中行业内代表仅总数占三分之一以内,评议工作将采取委员“背靠背”互不干扰的方式进行,力争“综合各界代表意见,做到客观公正”。
管理办法将在2021年3月1日正式试行,在此之前违反从业规范行为的演艺人员不适用于该办法。潘燕也在采访中对管理办法的适用对象、假唱问题等做出解答。
2月5日,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发布《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劣迹艺人”将受到协会会员单位1年期限至永久期限的联合抵制,且须在联合抵制期限届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才可继续从事演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