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印发行业协会商会监管实施办法

日期:02-03
行业协会商会

原标题:海南印发行业协会商会监管实施办法

本报2月2日讯(记者张熙宇)记者今天从省发改委获悉,为进一步深化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部署,明确各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各项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直接登记和已脱钩行业协会商会行为,该委近日印发《海南省行业协会商会监管实施办法(试行)》。

《办法》要求,坚持党对行业协会商会的领导。建立行业协会商会分类监管体制,健全协调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强对负责人、资产财税、活动行为、信用建设等的监督管理。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职能对行业协会商会进行政策和业务指导,推动事中事后监管更加规范、全面、严格、有效。

《办法》指出,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军队退(离)休领导干部在行业协会商会兼职,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经批准的,兼职期间不得领取报酬和获得其他额外利益,确属需要的工作经费,从严控制,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和实际支出。民政、市场监管、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行政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涉费行为的督促指导与监督检查,尤其禁止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违规收费行为。《办法》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入会并收取会费,不得阻碍会员退会;严禁利用法定职责和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严禁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严禁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以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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