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标准:首都功能核心区街道常住人口不超10万人

日期:02-02

【北京出台标准:#首都功能核心区街道常住人口不超10万人#】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在2日举行的一场发布会上介绍,今后,首都功能核心区街道办事处辖区面积一般不小于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一般不低于5万人、不超过10万人,其他的街道办事处辖区常住人口不超过15万人。多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要超八成。同时,社区规模一般在2000户6000人,不超过3000户9000人。(记者杜燕)

北京出台标准:首都功能核心区街道常住人口不超10万人

责任编辑:陈琰 SN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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