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保领域立法扎实推进

日期:01-31
生态环境生态环境保护全国人大常委会

原标题:生态环保领域立法扎实推进

本报北京讯(记者李万祥)全国人大常委会连续三年运用执法检查等法治方式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1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

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十三五”时期,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取得历史性成就,“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生态环境9项约束性指标均超额完成,为“十四五”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探索积累了成功做法和宝贵经验。

2018年5月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召开以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点工作领域开展执法检查,定期听取并审议同级政府工作报告。2018年7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大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全面有效实施。

3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共完成12部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法律制定修改。同时连续3年开展对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的执法检查。“这几项检查不论是规模、力度,还是影响、效果,在人大工作中都是空前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主任宋锐说,执法检查有效发挥人大监督的特点和作用,推动污染防治和生态环保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开展。

下一步,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按照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立法的重点领域统筹谋划、扎实推进,具体包括:修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矿产资源法、草原法、渔业法等;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并开展专题询问;分别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雄安新区和白洋淀生态环保工作情况等报告。

“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强备案审查工作,保持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规、规章、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常态化,杜绝立法放水,防止立法抵触,避免立法滞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许安标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积极推进生态环境立法领域法典编纂研究论证工作。

202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将开展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专题调研,推进自然保护地的管理,加快推动相关立法进程;继续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与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情况的报告;加强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野生动物保护“一决定一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情况落实情况、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确保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整改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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