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南宁北投心圩江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黄碧海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河池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批准,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对广西南宁北投心圩江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黄碧海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纪律审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指定管辖,河池市监察委员会对黄碧海严重违法问题进行监察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黄碧海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便利,在房地产开发建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罪。
黄碧海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为官不廉,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交易,收贿索贿,贪婪成性,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惩。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会研究并报集团公司党委批准,决定给予黄碧海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由河池市监察委员会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黄碧海简历
黄碧海,男,壮族,1968年12月生,广西大化人,大学本科学历,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
1991.07—1994.06大化瑶族自治县畜牧水产局技术员;
1994.06—1996.06大化瑶族自治县畜牧水产局禽品种改良站副站长;
1996.06—1996.11大化瑶族自治县流水乡乡长助理;
1996.11—1999.04大化瑶族自治县流水乡副乡长;
1999.04—2002.03大化瑶族自治县科技局副局长;
2002.03—2002.07大化瑶族自治县发展计划局副局长;
2002.07—2003.03大化瑶族自治县县委办副主任;
2003.03—2003.07大化瑶族自治县县委办副主任、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主任(兼);
2003.07—2006.09大化瑶族自治县县委办副主任,县招商促进局局长、党组书记,县对外开放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
2006.09—2009.12大化瑶族自治县大化镇党委书记;
2009.12—2014.03大化瑶族自治县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2014.03—2014.04大化瑶族自治县县委常委;
2014.04—2019.06大化瑶族自治县县委常委、副县长;
2019.06—2021.01广西南宁北投心圩江环境治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