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不得擅自关闭
1月26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明确提出除因疫情防控需要或出现其他必须关停的情况外,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应保持开通运营状态,为司乘人员提供便利化出行服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关闭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
“服务区和收费站是重要的交通节点,其畅通与否关系到整个交通的正常运行。在春运前发布这个指南,首先就是要起到预防作用,避免春运期间由于过度防控造成交通阻断。”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其实,过度阻断交通的情况去年就出现过。在疫情防控早期,部分地区采取了道路封堵、车辆劝返等措施,对遏制疫情蔓延起到了一定作用。然而,有的地区过度、过长时间采取了封路措施,给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困难,出现了有的湖北籍货车司机服务区不让进、收费站不让出,只得在高速上“流浪”的尴尬局面。
早在去年2月,相关部门就意识到此问题并开始加以纠正。国务院办公厅当时印发通知,要求全力保障公路路网顺畅运行。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徐亚华也在发布会上表示,严禁擅自封闭高速公路出入口,严禁擅自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省界和各省干线公路设置疫情防控检疫点或者检测站。
该负责人表示,当前多地出现聚集性疫情,再加上春运即将到来,人员流动增多,疫情传播风险进一步加大。此时出台指南,就是预防有的地区在压力之下擅自为防控“加码”,人为阻断交通,给正常生产生活带来不便。
不仅是对擅自关闭服务区和收费站说不,指南还注重提高运行效率,比如,指南提出“快加快走”“减少排队时间”“提高检测效率”等要求,既是减少人员交叉接触的需要,也体现了提升春运运输效率的思路。
“当然,不得擅自关闭并不是说要一味提高效率而不要防控。”该负责人表示。相反,指南对疫情防控十分重视,制定了详细的方案。
方案对服务区室外广场、综合楼、公路收费站收费亭、内部防控等方面都作了详细规定,制定了分区分级的防控要点。
此外,指南还明确要求阻断“五类”病毒传播途径,即公共接触物交叉传播,手的传播,眼、口鼻传播,钱款、票据传播,飞沫传播。
该负责人表示,从我国一年来的疫情防控经验和成效来看,只要严格遵守规定,执行好防疫方案,完善好预案,完全能够在做好防疫的同时保障公路交通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