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教育部等六部门:教授为本专科生上课应成高校基本制度
今天,《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对外公布。意见提出,在教师评价改革方面,高校应注重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教师,破除“SCI至上”,坚决摒弃“以刊评文”。高校应将教授为本专科生上课作为基本制度,明确教授承担本专科生教学最低课时要求,对未达到要求的给予年度或聘期考核不合格处理。
意见在完善现代高校教师管理制度上提出六方面要求。
落实高校用人自主权方面,意见规定,政府各有关部门不统一组织高校人员聘用考试,简化进人程序。高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办学实际需要,自主制定教师聘用条件,自主公开招聘教师。不得将毕业院校、出国(境)学习经历、学习方式和论文、专利等作为限制性条件。严把高校教师选拔聘用入口关,将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落到实处。建立新教师岗前培训与高校教师资格相衔接的制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大从国内外行业企业、专业组织等吸引优秀人才力度。按要求配齐配优建强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和辅导员队伍。探索将行业企业从业经历、社会实践经历作为聘用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的重要条件。研究出台外籍教师聘任和管理办法,规范外籍教师管理。
编制岗位管理改革上,高校依法采取多元化聘用方式自主灵活用人,统筹用好编制资源,优先保障教学科研需求,向重点学科、特色学科和重要管理岗位倾斜;合理设置教职员岗位结构比例,加强职员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岗位聘用改革,实施岗位聘期制管理,进一步探索准聘与长聘相结合等管理方式,落实和完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聘用机制。
教育教学管理方面,高校应完善教学质量评价制度,多维度考评教学规范、教学运行、课堂教学效果、教学改革与研究、教学获奖等教学工作实绩;强化教学业绩和教书育人实效在绩效分配、职务职称评聘、岗位晋级考核中的比重,把承担一定量的本(专)科教学工作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的必要条件;将教授为本专科生上课作为基本制度,高校应明确教授承担本专科生教学最低课时要求,对未达到要求的给予年度或聘期考核不合格处理。
意见同时要求,将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由高校自主评审、按岗聘任;完善教师职称评审标准,根据不同学科、不同岗位特点,分类设置评价指标,确定评审办法;不把出国(境)学习经历、专利数量和对论文的索引、收录、引用等指标要求作为限制性条件。
在教师考核评价制度上,高校突出质量导向,注重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教师,坚决扭转轻教学、轻育人等倾向,克服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弊病;规范高等学校SCI等论文相关指标使用,避免SCI、SSCI、A&HCI、CSSCI等引文数据使用中的绝对化,坚决摒弃“以刊评文”,破除论文“SCI至上”;合理设置考核评价周期,探索长周期评价。注重个体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建立考核评价结果分级反馈机制。建立院校评估、本科教学评估、学科评估和教师评价政策联动机制,优化、调整制约和影响教师考核评价政策落实的评价指标。
高校教师在履行校内岗位职责、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学校同意,可在校外兼职从事与本人学科密切相关、并能发挥其专业能力的工作。地方和高校应建立健全教师兼职管理制度,规范教师合理兼职,坚决惩治教师兼职乱象。鼓励高校聘请校外专家学者等担任兼职教师,完善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规范遴选聘用程序,明确兼职教师的标准、责任、权利和工作要求,确保兼职教师具有较高的师德素养、业务能力和育人水平。
责任编辑:贾楠 SN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