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接“哨”即办!一条热线背后的司法“温度”
数据显示,北京法院12368热线2020年共接听来电56.1万余通。除持续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咨询、联系法官、案件查询和意见建议等服务外,自2020年7月以来,提档升级的12368热线增加诉源治理“1号受理”服务功能,已响应来自北京全市11个区43个街乡的各类诉源治理需求。全市法院接“哨”即办,精准对接,及时回应诉源治理诉求。
新增“1号受理”
法院热线提档升级
据介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充分调研、部分法院先试先行基础上,提出对于潜在的或萌芽阶段尚未进入司法程序的矛盾纠纷,全市法院进一步向前延伸审判职能,主动融入到北京市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接诉即办”的基层治理。
去年7月,北京法院12368热线增加诉源治理“1号受理”服务功能,北京全市各街乡党委政府、相关政府部门、基层自治组织、各类调解组织等均可通过12368热线向法院“吹哨”,提出法律支持、指导调解、司法确认,以及其他与预防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相关的法律服务需求。全市法院“接哨即办”,精准对接,及时响应诉源治理“哨声”。
“基层党委政府、基层自治组织、各类调解组织等是基层治理的重要主体,也是落实‘接诉即办’的主力军。他们在‘接诉即办’和基层治理过程中,如果有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调处方面的法律需求,可以拨打12368热线。”北京高院诉服办主任崔秀春说,热线根据需求内容再派单,承办法院或部门接单后及时对接需求单位,通过提供多种形式司法服务,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防范在源头、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
接“哨”即办有速度
指导调解破难题
2020年6月22日,先试先行的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12368热线接到东城区人力社保局劳动监察队来电,称其通过12345市民热线受理一起欠薪投诉,但是双方分歧较大,又涉及疫情防控问题,处理起来比较棘手,希望得到法院支持。东城法院立案庭诉调对接组的冯晓光法官接到12368热线派单后,迅速与来电人取得联系,并指导调解员方苹组织开展调解协商工作。
“这个案子确实有些棘手。”东城区劳动监察队张宏副队长说,4位农民工因疫情原因加班加点消毒杀菌,却迟迟拿不到工资。因为受疫情影响,物业公司资金运转困难,短期内确实无力支付欠薪,如果按照往常的处罚方式,对企业而言无疑雪上加霜。
在调解过程中,各方对工资、加班费拖欠数额均达成共识,然而对资金支付时间问题,双方分歧较大。法官和调解员的线上调解研讨会随即召开。“疫情防控关键时刻,保洁消杀关系公共安全,必须想办法让保洁员尽快返岗工作。同时考虑到物业公司现阶段面临的困难,看看能不能从其应收账款上想想办法,尤其是那些不欠费,但相对比较有实力的业主。”冯晓光建议。
最终,经过充分沟通,一家实力较强但并不拖欠物业费的企业同意提前支付未来物业费,用来解决清洁工工资。随后,三方签订调解协议,保洁员顺利拿到拖欠的工资并返岗工作。
热线服务传递“温暖”
批量纠纷源头化解
“你好,我们镇正在开展养殖业清退工作,当前因100多位村民与养殖户之间争议较大,引发矛盾,导致清退工作进展缓慢,想请顺义法院提供法律支持,指导我们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2020年8月,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12368热线接到辖区镇政府农业科工作人员张俊强来电。
顺义法院民二庭庭长牛佳雯通过“诉讼服务一体化应用系统”查看到待办工单。“热线电话反映的问题需要引起重视。”牛佳雯庭长说,“来电反映的问题并非个案,其他村镇也有类似问题出现,相关人员都在观望。一旦处理不及时、不恰当,还可能有批量成讼的风险。”
为高效提供法律支持,顺义法院成立诉源治理工作专班,由主管院领导郭立军副院长带队,与该镇党委召开诉源治理工作协调会。据了解,村民对补偿款的总数额没有异议,矛盾较为集中地体现在村民将承包土地转租给外村人进行养殖经营,土地的转租年限均未到期,清退中涉及固定资产补偿款等问题上,争议极大。
“涉及补偿款项归属的问题,还需要在法律框架下兼顾多方利益。考虑当前的矛盾焦点,建议组织村委会、村民、土地实际使用人进行协商,引导矛盾就地化解。”顺义法院副院长郭立军说。
经过此次协商讨论,最终明确补偿款分配的原则和解决纠纷途径。属地政府及时按照法院的建议组织村委会、村民、土地使用人共同协商,很多村民和实际养殖户形成分配方案。对于达成一致意见的,当场签字并及时支付相应的款项,有效避免了批量诉讼发生。
北京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蔡慧永表示,北京法院依托12368热线参与诉源治理,通过法律支持,对接重大项目、重点工作的司法保障需求,做好源头预警预防,提前防控化解重大矛盾风险;通过指导调解,加强与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等机构的协调配合,促进批量纠纷诉前化解;通过司法确认,及时审查人民调解组织调解主持达成的协议并予以司法确认,依法保障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协议得到实现;通过普法宣传,及时响应各“吹哨”部门普法宣传培训需求,推动基层社会自治、德治、法治融合。(记者吴文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