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家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助破解司法难题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俊)扫黑除恶要“清彻底、清到底、清干净”;清理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保障民营企业“甩包袱、谋发展”;拓展公共卫生、个人信息保护、妇女未成年人及残疾人权益保护等公益诉讼领域……
北京两会期间,新京报记者专访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家贞,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检察公益诉讼等重点工作讲述检察故事。
北京两会期间,新京报记者专访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家贞。新京报记者侯少卿摄
办理了高福新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等一系列重大复杂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新京报:2020年是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北京市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取得了哪些成效?
张家贞:三年来,全市检察机关重点紧盯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问题,聚焦“村霸”“把持基层组织”“套路贷”等“十类重点”和“黑物流”“黑中介”“黑旅游”等“八黑”案件,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385人,提起公诉438件1410人。
具体来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北京市检察机关办理了一系列重大复杂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严惩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新京报:你刚才说办理了一系列重大复杂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在办理案件时,北京市检察院有哪些举措呢?
张家贞:一是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危害民生领域涉黑涉恶犯罪,同步做好追赃挽损工作,全力挽回被害人经济损失。比如林国彬团伙涉黑案,系全国首例涉黑“套路贷”全链条犯罪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典型案例。
该案造成65名被害人(其中48人为老年人)67套房产及财产损失合计人民币1.8亿余元,社会危害性极其严重。检察机关在依法从严从快办理案件的同时,为有效避免查封房产再次转让,向9家基层法院发出《建议暂缓执行函》,建议法院对其查封的涉案23套房产暂缓执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二是依法从严打击把控基层政权的涉黑涉恶案件,同步推进深挖彻查、打财断血工作。比如,办理的石凤刚团伙涉黑案,系典型把控基层政权、垄断农村土地资源的黑恶势力犯罪,也是目前北京市最大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该案涉案人员26人,涉及犯罪事实60余起,共计15个罪名,涉案金额达6亿余元。在办案中,检察机关深挖彻查犯罪组织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发现并移送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线索25条。
三是强化引导侦查工作。像高福新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是一起“官商勾结”侵吞巨额国有资产的典型案件,时间跨度近20年。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向侦查机关提出补证意见238条,及时补正、补强了相关证据,确保最终的指控证据质量。目前高福新已被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建立涉黑涉恶案件逐案督办机制
新京报:根据全国扫黑办要求,将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北京市检察院在扫黑除恶机制建设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张家贞:我们建立了涉黑涉恶案件逐案督办机制。市检察院统一对下督办指导,采用分区包片方式,固定督办人和联系区域。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三级检察机关联动共同研究,确保办案质量。同时,各级院领导靠前指挥,带头办案。如在办理高福新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时,三分院检察长作为专案组组长直接参与办案,充分发挥了“头雁效应”。
同时,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开展审查引导侦查,建立线索统一审核把关机制。对各院掌握的涉黑涉恶线索、“保护伞”线索需要移送的,统一报市检察院扫黑办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线索移送质量。
此外,还要求各院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市区两级扫黑办挂账督办案件中,严格落实“一案一建议”制度,建立扫黑除恶人才名册,保证办案质量。
新京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近年来社会关注的热点,这项制度在涉黑涉恶案件中的适用情况如何?
张家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于破解司法难题,提高诉讼效率,准确、及时惩罚犯罪,瓦解黑恶势力起到了重要作用。
目前,全市检察机关涉黑涉恶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有73件269人,取得良好效果。如办理的林国彬涉黑套路贷案,经教育转化和宣讲认罪认罚从宽政策,25名被告人中的22人提出认罪认罚从宽的申请,14名被告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并最终带动多名被告人在庭审时整体认罪,取得良好的庭审效果。
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清理,保障民企“甩包袱、谋发展”
新京报:“六稳”“六保”是2020年的关键词之一,检察机关在依法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方面有哪些举措?
张家贞:具体来说,2020年主要开展了三方面的工作。一是积极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清理,全力保障民营企业“甩包袱、谋发展”;二是持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积极营造民营企业公平安全发展环境;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服务保障制度机制,切实形成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合力。
新京报:“挂案”清理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工作情况如何?
张家贞:一些涉民营企业案件长期滞留在刑事诉讼环节,成为“挂案”,不仅大大增加了民营企业的诉累,也严重影响了民营企业的正常发展。
最高检联合公安部等部门联合开展涉民营企业“挂案”专项清理工作。北京市检察院专门进行部署安排,积极指导和推动全市各级检察机关有序开展相关工作。
在持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方面,应当说,检察机关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最高检专门组建了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北京市检察机关聚焦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行刑衔接职能作用,办理了一批涉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监督案件,有效保护了首都民营企业、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新京报:对于北京市检察机关来说,有哪些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确保长治长效的制度机制呢?
张家贞:我们依托现有工作机制挖掘潜力,积极发现涉民营经济权益保护监督线索。比如,使用好既有“立案后未报捕未移送审查起诉案件专项侦查监督”和“经济犯罪领域撤案监督专项活动”的经验做法,注重发现其中涉民营经济权益保护监督线索;及时走访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难点、痛点和堵点,摸排线索,了解涉民营经济企业对检察监督的需求。
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对涉民营企业“挂案”专项清理工作,得到了公安机关的积极回应和大力支持,其中有的公安机关帮助检察机关完成了案件信息筛查工作,有的检察院开展公检协作,共同分析筛查出疑似案件,研究下一步案件走向。
拓展个人信息保护等公益诉讼领域
新京报:“公益诉讼检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热词,请介绍一下2020年北京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的情况。
张家贞:把法定领域做实做好,积极稳妥拓展新领域。
举几个例子,铁检北京院办理的全市首例支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件,督促达成1956万余元的赔偿协议。东城区检察院围绕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密云区检察院围绕首都水源地水生态水环境保护积极履职,成效明显。石景山等8个院分别联合军事检察机关开展保护英烈纪念设施专项活动,告慰英烈、教育后人。
新京报:北京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对检察公益诉讼有何影响?
张家贞:《意见》的出台对于北京检察来说是一件大事,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意见》体现了鲜明的创新导向。一是明确了北京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整体思路和要求。二是明确了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具体领域。提出了北京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具体领域,包括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生物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妇女未成年人及残疾人权益保护、网络侵害、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的公益损害案件。
此外,体现了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的北京特色。提出利用跨行政区划检察院的优势,健全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集中管辖机制,加强京津冀检察合作,探索建立跨省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制度机制。并且,提出了加大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办案力度,探索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衔接机制。
新京报记者王俊摄影记者侯少卿
责任编辑:朱学森 SN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