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日本、韩国等15国签署重要协定!长三角如何把握这一重大机遇
2020年11月15日,包括中国、日本、澳大利亚、韩国、新西兰与东盟十国在内的15个国家,共同签署了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
“对于中国而言,加入RCEP,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市政协委员唐石青说,基于我国自贸试验区在长三角地区已经实现全覆盖,特别关注RCEP采用区域原产地累积规则、服务贸易和跨国投资准入、营商环境改善等相关条款,提前谋篇布局可抢占先机,为长三角地区经济的协同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唐石青说,签署RCEP后,采用区域原产地累积规则,浦东企业如果从日本进口一批零部件进行加工再出口至印尼,只要这件产品在中国和日本总共增值达到35%,即可享受印尼零关税的待遇。
“RCEP签署后,超九成以上的产品将逐步实现零关税,中日和日韩首次达成相互开放的市场,包括区域内统一规则、区域内产业链价值链优化、中小企业壁垒减少等一系列效应将会很快显现。”唐石青说。
不过,RCEP的原产地累积规则,表面看带来巨大商机,实则相当考验缔约国的核心竞争力。“掌握不可取代的核心技术,同时具有质量和价格双重优势,才能充分享受到原产地累积规则带来的关税红利。”唐石青说。同时,RCEP规定,对于海鲜、水果和蔬菜等生鲜货物,所有成员方必须为其6小时内通关入境提供便利,为此海关要采取预判定、抵达前处理、信息技术运用等高效管理手段,简化通关手续和程序。这对海关检验检疫提出了较高要求。
唐石青建议,长三角地区要充分利用RCEP带来的机遇,迎接挑战,扎实推动区域内经济的协同高质量发展。
“RCEP协定对大多数中国人来说还比较陌生,尤其是一些新的条款,部分相关政府机构和进出口企业也不是很清楚。”他建议,政府要对RCEP进行深入研究,并聘请专业人士对相关政府机构和进出口企业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扬长避短,顺势而为,梳理区域内产业发展规划,推动区域内产业链价值链的持续优化。
他同时建议,利用长三角城市群港口一体化优势,充分利用区域内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市场体系“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等联建共享改革品牌优势,统一货物通行规则,协调港口运作,简化通关手续,提升工作效率,在满足基本货物抽检比例的前提下,加快货物通关放行速度,结合长三角区域合作机制有效运转,切实提升营商环境满意度。
栏目主编:张骏
文字编辑:顾杰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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