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博州:用好“第一种形态”治“小病”防“未病”
来源: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今天对你进行约谈,是帮助你认识自身存在的问题,希望你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正确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近日,在博州人民政府领导办公室里,一名部门领导干部正在接受谈话提醒。这是博州各级党委(党组)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加强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的一个缩影。
为推动全州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该州党委印发《关于强化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通知》,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经常性监督和全方位管理。
一年来,该州各级党委(党组)主动扛起主体责任,规范使用“第一种形态”,让“红脸出汗”成为管党治党的常态,对发现的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灵活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处理,根治“小病”、防治“未病”取得了显著成效。
该州各级党委(党组)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各级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带头约谈重要部门领导干部,对工作中存在的组织领导不力、责任意识不强、规矩意识和程序意识缺失等风问题,咬耳扯袖、谈话提醒,防止小错酿大祸。
据了解,2020年度,该州各级党委(党组)共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555人次,切实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帮助党员领导干部及时校准干事创业“指针”,有效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纪律意识,持续转变工作作风。(博州纪委监委付强王光笑|责任编辑裴华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