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发布新版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来源:中国福建
为推动跨区域、跨层级联合采购,提升集中采购机构专业化水平,日前,我省印发实施新版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并在全省范围内执行统一目录,取消市、县级集中采购目录。
新版目录对集中采购、分散采购、公开招标、工程采购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与2020年目录相比,新版目录主要有三个变化:
一是适当提高了公开招标数额和采购限额标准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省级由200万元提高至300万元,市县级统一提高至200万元。工程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省级由6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市县级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目录品目更加集中优化
集中采购目录不再包含部门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数量由89个减少至35个,其中货物类27个,服务类8个。
政府采购工程采购方式更加明确
政府采购工程依法不进行招标的,应当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或者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各级集中采购机构应根据不同品目、采购规模,细化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通过批量、协议、定点、网上超市等方式组织实施,提升采购效率。
(来源:福建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