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此轮新冠肺炎疫情病例传播关系图公布 涉及四个公共场所、五家医疗机构、七个家庭

日期:01-11
新冠肺炎沈阳辽宁

原标题:沈阳此轮新冠肺炎疫情病例传播关系图公布主要涉及四个公共场所、五家医疗机构、七个家庭

来源:沈阳晚报

1月10日下午4点30分,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二十四场新闻发布会召开,市疾控中心主任孙百军作新闻发布。

一、病例基本情况

李某,女,74岁,家庭住址: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中路98号经典生活小区,退休。该病例作为病例史某某的密切接触者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1月5日、1月7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1月9日沈阳市疾控中心对其例行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目前已转入市第六人民医院进行进一步诊断治疗,经省级医疗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1月5日确诊的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孙某某,1月10日经省级医疗专家组会诊,订正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以上2例病例信息已经通过省卫健委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

截至目前,此次疫情全市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37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1例。

二、本次疫情的流调溯源工作情况

经过流行病学调查和大数据分析,并进行核酸检测、血清抗体检测以及全基因组测序分析,初步锁定疫情源头,基本掌握传播链条。

本次疫情传播源头为入境人员在解除隔离后发病,通过医院就诊活动和家庭社区活动,导致后续这些病例或感染者引起相关家庭和公共场所内的疫情传播。本次疫情的病例主要是通过密切接触者排查发现,个别病例是通过医院发热门诊的“哨点”发现。目前,我们的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分析仍在进行之中。

本次疫情主要涉及4个公共场所:即已在之前官方公布的病例轨迹中提到的佐客超市、开阳大药房、富昌隆药房、176路公交车;

涉及多家医疗机构,其中主要有5家:秀水诊所、谱康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沈医二院北院区、盛京医院滑翔院区;

涉及7个家庭:尹某某家庭(3人)、史某某家庭(6人)、林某家庭(4人)、张某家庭(2人)、王某某家庭(2人)、张某某(95岁)家庭(2人)、李某某家庭(2人);

大家比较关心的95岁老人张某某、开阳大药房王某某以及佐客超市老板张某等是如何感染的?下面我重点解答一下。

张某某的感染来源是通过医院垃圾清理工、保洁员、护士的手部机械携带病毒导致的传播。

王某某的感染来源是因为接触史某某污染的药店物体表面所致。

夏某某感染来源是通过接触病例薛某接触且污染过的物体表面造成。夏某某曾先后3次到过佐客超市购物,导致超市老板张某及其妻子孙某某感染。

三、健康提醒

根据上述传播链,我们再次提醒广大市民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一是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呼吸道症状,不要自行服药,要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医,并主动告知医务人员旅行史、接触史等情况,便于及时排查。

二是要配合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经营场所扫码、测温工作,要全程正规佩戴口罩,中途不能摘下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三是外出回家后要第一时间用流动水洗手,保持家庭通风,每天保证早晚一次通风,使室内空气与室外空气进行流通。家庭环境和物品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

四是冬季期间,广大市民要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少扎堆、少聚集,在外出行时要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尽量减少公共设施的触碰。如果必须参加聚集性活动,要做好个人防护。

让我们在国家、省专家的正确指导下,在全市人民共同努力下,打赢这场疫情阻击战,共同守护好沈城的公共卫生安全。

指尖沈阳、沈报全媒体记者唐子匀

沈阳此轮新冠肺炎疫情病例传播关系图公布 涉及四个公共场所、五家医疗机构、七个家庭

沈阳此轮新冠肺炎疫情病例传播关系图公布 涉及四个公共场所、五家医疗机构、七个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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