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恢林、文国栋、胡问鸣、骆家駹......都存在这个问题

日期:01-07

原标题:邓恢林、文国栋、胡问鸣、骆家駹……都存在这个问题

1月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表了一篇题为《工程领域反腐:严防“工程上马,干部下马”》的专题文章。文章之中,多名近日受到处分的落马中管干部纷纷被作者“点名”。

邓恢林、文国栋、胡问鸣、骆家駹......都存在这个问题

在文章中被当做“论据”的四名落马中管干部,分别是重庆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青海省原副省长文国栋,原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胡问鸣,以及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原总会计师骆家駹。这4个人,都是在2021年开年之后,被正式通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并被开除党籍的。文章指出:邓恢林、文国栋、胡问鸣和骆家駹都有在工程建设中谋取利益的行为,相关问题无疑值得有关部门高度关注。

在对邓恢林的处分通报中,纪检监察机构写道:邓恢林“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交易,在职务调整晋升、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邓恢林、文国栋、胡问鸣、骆家駹......都存在这个问题

文国栋则被有关部门指称“靠煤吃煤”,与不法私营企业主搞利益交换,充当非法采煤的“保护伞”,致使祁连山南麓青海境内木里矿区非法采煤问题整而未治、禁而不绝,同时在非法采煤、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与此相仿,胡问鸣被指公权私用,在工程承揽、业务合作、资产收购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同时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资产重大损失。

最后,骆家駹也被指出有“低价处置国有资产,违规干预、插手工程项目”的问题。

事实上,一直以来,牵涉工程腐败的官员并不在少数。工程建设是反腐败重点领域之一,其涉及面广、资金密集、审批权力集中,腐败问题易发多发。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0年的案件通报中,至少有127人涉及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其中中管干部7名,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国企和金融单位干部12名。

在文章中,作者指出:工程领域的腐败问题有三大特点,其一是资金密集、涉案金额较大,其二是党政机关一把手插手工程项目谋利现象突出,其三则是涉及面广、腐败环节多、利益链条长。这几个特点,都让这一类领域的腐败问题既高发,又复杂。

举例而言,统计显示:海南建省以来查处的23名市县党政一把手全部涉及工程项目和土地腐败。东方市委原书记吉明江、原市长邓敏、昌江县委原书记简纯林在工程建设领域收受的财物分别占受贿总金额的87.8%、86.6%、72.5%。

在各环节中,招投标是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链条中的“重灾区”,规避公开招标、化整为零、围标串标、违规公示等现象较为突出。如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原副厅长王锦河接受有偿请托,为他人承揽工程提供帮助,甚至通过微信向其发送机密级文件,以便其及时掌握信息,在投标中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窦晓光,湖北省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吴美景等人均存在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行为。

工程建设领域“油水”丰厚,也让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惠及”他们的身边人。湖南省宁乡市政协原主席邓杰平帮助其妻堂弟、其妻外甥媳妇等亲属分包、承揽多个项目工程并收受财物;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国内安全保卫总队原总队长王小平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其儿子在工程招投标方面谋取利益;陕西省延安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祁玉江通过向相关负责人打招呼等方式,违规为其亲属承揽公路、学校、农贸市场、办公楼、经济适用房等工程项目,收受贿赂675万元。

邓恢林、文国栋、胡问鸣、骆家駹......都存在这个问题

对于工程领域的腐败问题,《检察日报》曾在报道中引述专家观点指出:有关部门要建章立制,不断规范办理工程招投标、工程发包、审批、检测、验收等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透明度;其次加强监督制约,不断强化纪检监察部门对招投标、施工、检查验收、工程款结付等重点环节的全程直接监督;最后惩防并举、标本兼治,检察机关要不断加大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力度,充分利用案例剖析会、警示教育基地等,促使工程建设领域人员坚守廉洁底线。

归根结底,工程建设领域反腐败要继续紧盯“关键少数”,要加大问题查处力度,不断推进廉政建设,防止“工程上马、干部下马”的现象再次出现。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检察日报等

责任编辑:贾楠 SN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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