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博州:把培训课堂“搬到”庭审现场
来源: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伴着庄严肃穆的法槌声,博州商务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某涉嫌职务犯罪一案于近日在博乐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博州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审查调查室等10余名干部参加旁听庭审,将“业务培训课堂”搬到了庭审现场。
今年以来,博州纪委监委采取“旁听庭审”的方式,组织审查调查、案件审理人员近距离感受庭审“实战”,对律师质证、被告人申辩等关键要素进行体验式学习,把庭审现场作为纪检监察业务培训课堂,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以审判为中心”的证据意识,提升执纪执法内功,促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
“在庭审中,我们调查认定的涉嫌犯罪事实及证据,都经受住了法律的检验,这得益于我们办案中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取证标准。”看到自己在调查阶段收集的证据在法庭上被出示,参与案件查办的博州纪委监委第五审查调查室干部李泽润对刑事诉讼法中关于证据的收集和运用规则有了更直观的认识,”在旁听过程中,我也在反思办案过程中的不足,对照公诉人的举证内容,以及辩护人提出的问题,站在公诉人、辩护人的角度,再次回头看这一起案件时,发现我们在办案程序、调查取证、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庭审旁听、观看法庭质证过程,是快速增强纪检监察干部证据意识的有效途径,今后,博州纪委监委将继续推行职务犯罪案件旁听庭审机制,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理念,进而推动涉嫌职务犯罪案件质量的不断提升。”博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博州纪委监委付强|责任编辑郭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