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银行业协会:不得用信用卡融资等支付住房首付款
记者今天(31日)从北京市银行业协会了解到,《北京市银行业协会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自律公约》日前印发,并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公约对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提出自律要求,同时也对银行开展的关于个人商业用房贷款业务的做出了自律要求。
《公约》规定:住房贷款记录不区分本市、非本市;月供收入比不超过50%;对首付款资金来源进行实质性审核,不得使用“首付贷”等金融产品加杠杆、挪用其他个人类贷款资金或信用卡融资用于支付首付款;涉及一手房的个人住房贷款其所购房屋必须是主体结构已封顶的住房;必须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等。对于个人商业用房贷款,不得对个人购买商办类项目发放个人购房贷款;个人购买非商办类的房屋,可以发放购房贷款,但贷款年限不得超过10年;贷款成数不得超过五成,购买“商住两用房”的贷款成数不超过五成五。
《公约》还规定:在涉及“返点”、“返费”问题方面,银行不得向房地产开发商、房地产中介机构(含关联机构)及工作人员支付或变相支付财物从而获取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并明确规定:支付或变相支付佣金、介绍费或其他性质类似的费用;免费或低于成本价提供服务,或出租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和设备;替其支付、承担应当由其自己承担的支出或费用;以超出正常价格或不合理方式等使用其提供的服务;租用其办公场所或渠道(含线上、线下)向购房客户营销本行业务等方式均在禁止范围之内。
针对公约出台的背景,北京市银行业协会表示,目前北京地区会员银行开展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中主要存在两个突出问题:
一是,自北京市开展房地产市场调控以来,相关政府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出台了多项涉及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调控政策,但各家会员银行对政策的理解不尽相同,造成部分银行在政策执行尺度的掌握方面存在一定差异;
二是,近年来北京地区房地产市场中,二手房交易的市场占比逐年提升,房地产中介机构在二手房交易中成为关键环节,个别银行为争揽客户而向中介“返点”、“返费”的现象死灰复燃。
北京市银行业协会认为,政策执行尺度存在差异对政策效果的发挥有直接影响,应当按照从严要求予以统一。对于银行向房地产中介机构“返点”、“返费”问题,不仅侵害了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妨碍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同时也隐藏了较大的法律风险和道德风险。为此,北京市银行业协会在北京银保监局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经多次征求会员银行意见,制定并组织会员银行签署了《公约》。
据了解,此次《公约》的出台得到了业内银行的广泛支持,目前北京地区开办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43家银行均已签署公约承诺函。部分银行表示,《公约》的出台有助于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竞争回归到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方面上来,从而改变过去单纯依靠“返点”、“返费”和放松政策执行尺度的市场竞争局面。
(总台央视记者王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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