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黑河市监局召开药品经营企业疫情防控约谈会:发现咳嗽等疑似人员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据黑河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消息,12月30日上午,黑河市市场监管局召开药品经营企业疫情防控约谈会,黑河市5家药品经营企业连锁总部负责人、市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参会,局党组成员王清梅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
一要务必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与疫情防控相关的防疫物资和药品,必须按本次黑河疫情发生前(即2020年12月29日前)的市场价格进行销售,对新采购的同种类商品,必须执行《黑龙江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第四号公告》规定,进销差价率不得超过30%。
二要务必压实药店疫情防控“哨点”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退烧、止咳、抗病毒”药品销售实名登记制度。准确登记“沃填报”系统相关信息,家庭住址信息必须详实,联系电话必须回拨;用好疫情防控“三件宝”,进店消费者一律要求戴口罩、测体温、扫健康码;药店从业人员必须规范佩戴口罩,严格执行店内消毒制度并做好记录;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流程,发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人员,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将患者与其他消费人员进行防控隔离,及时引导到发热门诊就诊,并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要务必落实科学精准防控措施。各药品零售企业要认真落实防控聚集性疫情措施,按照“设隔离、不接触、防聚集”原则,即采取在店内设置隔离区、隔离带、隔离柜台等方式销售药品,暂停药品开架销售。
四要务必保障防疫物资的供应。各药品经营企业要拓宽进货渠道,紧急调配防疫物资,全力保障口罩、防护服、消毒剂等防疫物资供应。
会议要求:各药品经营企业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要以大局为重,以百姓利益为重,担负起社会责任,切实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黑河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扰乱药品市场价格秩序,不履行疫情防控“哨点”作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