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崇焕:为官“不受人一丝”

日期:12-30
袁崇焕

原标题:袁崇焕:为官“不受人一丝”

袁崇焕(1584年—1630年),祖籍广东东莞,幼年时随家人迁居广西藤县天平镇新马村(旧称白马),明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14岁时应广西藤县等试,补弟子员;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23岁时在广西桂林丙午科乡试中考中举人;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36岁时得中进士,官至兵部尚书兼右都御史,督师蓟、辽,兼督登、莱、天津军务,多次击败后金军的进犯。

袁崇焕作为明朝末年战功卓著的爱国将领而广为人知。他的为官清廉,史书也多有记载。明代官修编年体史书《明实录》记载,袁崇焕“职五年关上,不受人一丝”,这里讲的就是他守卫辽东期间,与士兵同甘共苦、过着清贫的边塞生活的生动写照。

明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袁崇焕被朝廷任命为福建邵武知县。《邵武府志》记载袁崇焕“明决有胆略,尽心民事,冤抑无不伸”,为官“分文不取”。他在邵武任上尽心民事,平反冤狱;穿靴上房帮民救火,如履平地。张岱《石匮书后集•袁崇焕传》说:“此臣作法自别,向为县令,不取一钱天生此臣,以为社稷。”查继佐《罪淮录》中也记载袁崇焕为官清廉:“此臣作县官,不入一钱。”

袁崇焕步入仕途之时,正值宦官魏忠贤等结党营私、专权跋扈,残杀异己,朝廷上下贪腐成风。万历四十五年,清太祖努尔哈赤起兵攻明。天启二年(1622年),明军广宁大败,十三万大军全军覆没,四十多座城池失守,明朝国门岌岌可危。这年,袁崇焕千里迢迢来京朝觐述职。好在御史侯恂慧眼识人,题请破格擢用,具疏奏言:“见在朝觐邵武县知县袁崇焕,英风伟略,不妨破格留用。”天启帝采纳侯恂等人建议,授袁崇焕为兵部职方司主事,旋升为山东按察司佥事、山海监军。

《明实录·熹宗实录》记载,天启七年(1627年)八月初九日,宁锦大战之后,兵部尚书霍维华奏书:“抚臣袁崇焕置身危疆,六载于兹。老母妻子,委为孤注。”袁崇焕在《三乞给假疏》对熹宗皇帝说:“臣为令至今,未尝余一钱,以负陛下。”袁崇焕父亲死后,他在请求回乡赴丧事的《请假疏》中说:“臣自为令至今,未尝余一钱以负陛下。昨闻讣之日,诸臣怜臣之不能为行李,自阁、督、抚以下,俱醵金为赙。臣择而受之,束整遄归,以襄臣父大事。”这里记载的就是袁崇焕准备回家赴丧的钱,都是同僚凑来的。

袁崇焕一生忠义,心系家国,却被诬下狱,施以磔刑,其波澜壮阔的人生充满悲壮情怀。《明史·袁崇焕传》记载,“籍其家”时,也还是“家无余赀”。康熙《东莞县志》记载:“独是崇焕只手擎天,位都通显,而籍没之里,搜索家资,鲁无半亩之田,一椽之屋,此真国欠忘家,一比不挂者。”如今,袁崇焕的祖籍地广东东莞也专门建有“袁崇焕纪念园”。每逢袁崇焕诞辰纪念日,当地群众都会在纪念园举办系列纪念活动,缅怀他忠义、爱国、清廉的高尚品格,向历史先贤表达无限的追思和崇高的敬意。

在藤县天平镇新马村,有一棵树龄超过400年的古榕,相传就是袁崇焕青少年时期读书练武之余亲手栽下的。清代梁章钜辑录《三管英灵集》,录有袁崇焕遗诗66首,其中有诗曰:“榕生在粤中,人以不材弃。盘曲势参天,婆娑荫覆地。暑月多炎溽,亭亭独苍翠。珍兹数尺枝,伴我不憔悴。春来手自移,培植同幼稚。灌溉何殷勤,日夕必再至。望尔枝叶盛,庇护有深意。十年计匪遥,可以岁月记。纵斧摧为薪,一任后人事。”诗如其人,袁崇焕托物咏志,不仅抒发了自己的抱负与志向,也流露出豁达的人生态度,其走上仕途之后一心为民、清廉自守的品格养成,从中也可窥见一斑。(梧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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