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生防疫公告丨考生考前14天起进行健康监测,填写《健康承诺书》
28日,记者从黑龙江省教育厅获悉,黑龙江省2020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将于2021年1月9日至10日举行,考生应在考前14天起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自行测量体温,填写《黑龙江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承诺书为考试入场凭证,考试当日考生上交承诺书后方可进入考点。
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考前须与考点联系并说明情况,卫生健康部门、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等对考生情况进行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评估建议,综合研判考生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考前14天有省外旅居史,以及有省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须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结果参加考试。考前从境外抵返的考生,要按照当地卫健部门要求进行隔离,完成隔离期的考生入场时须提交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
考试当天,考生须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生在入场查验身份及面试试讲时可以摘下口罩,其余时间,建议考生佩戴符合标准的医用口罩。考生进入考点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上交《黑龙江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考生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体温若高于37.3℃,须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对于体温仍不合格的考生,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考点主考综合研判考生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责任编辑:杜鑫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