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梯次减轻参保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我省医保待遇更加公平适度更可持续
来源:江西日报
自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以来,特别是省医保局成立两年多来,覆盖全民、依法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政策体系不断健全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得以强化。12月28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省医保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财政、卫健、扶贫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省参保群众(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城镇贫困群众),有了更加公平适度、更可持续的医疗保障待遇。
统筹城乡的居民医保制度更加健全完善。建立了基本医保正常筹资增长机制,优化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结构,今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280元,政府补助550元,政府补助占筹资比例达66.2%。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制度全面建立,参保居民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达65%左右。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的起付线、报销比例实现了全省统一,城乡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总体达70%左右。我省还建立了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
职工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制度更加统一规范。今年1月1日起,职工生育保险和基本医保合并实施合并征收,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截至11月底,我省生育保险参保职工达372万人,较合并实施前的2019年底增长22.67%,有力扩大了生育保险覆盖面,减轻了参保职工的生育费用负担。同时,建立“七统一”的政策体系,从现在起,经过3年的协同努力,全省职工医保缴费标准、缴费年限、基本医保费用补缴、个人账户、住院医疗待遇、大病保险待遇、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将全面统一。医保经办服务更加便民高效。贫困患者住院费用“一站式”结算由县域内拓展至市域内,推行掌上办、网上办、电话办等“十个办”不见面办理服务。目前,有11个统筹区正式接入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737家定点医疗机构接入国家跨省异地就医平台,省本级、南昌、鹰潭、赣州、吉安、抚州共6个统筹区主动申请参加国家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今年以来,全省参保人员共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16.62万人次,结算金额22.46亿元;各级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共结算外省参保人员1.3万人次,结算金额1.05亿元。
医保扶贫各项措施更加精准有力,有效防范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风险。对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实行全额资助,同时进行动态参保管理,与有关部门进行信息共享,确保随时认定、随时参保、随时享受待遇。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框架范围,并与商业补充保险有效衔接,发挥梯次减负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