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联第一大道”未了局:兰州银行原副行长与小舅子受贿获刑

日期:12-23

原标题:“港联第一大道”未了局:兰州银行原副行长与小舅子受贿获刑

记者贾晨编辑刘洲

受兰州“港联第一大道”项目波及,再有人涉案受审。12月中旬,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获得的判决书显示,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银行”)原副行长杨阳深涉其中。杨阳和其妻弟因受贿罪,一审分别获刑9年和3年。

“港联第一大道”是一座建在兰州市黄河泄洪通道上的大型商场,从最初的“示范项目”到最终成为违法建筑,引发的争议从未间断,期间有官员跳黄河、接受调查、双开、受审……

兰州银行和“港联第一大道”项目一度关系密切,随着该项目被拆除,数亿元的贷款逾期也让兰州银行背负了沉重的负担。

兰州“港联第一大道”项目示意图。/图片来自网络

兰州“港联第一大道”项目示意图。/图片来自网络

1建在黄河排洪道上的地标,被住建部挂牌督办

“港联第一大道”项目筹建源于黄河河道清淤排险。

上游新闻此前刊发的《兰州港联第一大道:从地标到违法建筑的十年生死路》报道显示,2010年3月30日,兰州市四大班子召开联席会议,决定对全市排洪道进行综合治理。面对资金缺乏,兰州市政府决定利用多种渠道筹措资金。

通过招商引资,2010年6月,张建强注册成立的兰州港联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联公司”)与当地政府签约开始筹建“港联第一大道”项目。

签约时,该公司成立不足1个月。

公开资料显示,张建强名下曾注册过41家公司,多在甘肃当地经营,其中最早成立的“兰州小二黑食品有限公司”颇为知名——这家1997年成立的公司,以酿造酱油、酿造食醋为主。

合同内容显示,兰州城关区政府拥有“港联第一大道”的产权,港联公司是项目的承建方,除承担四栋主体商业楼建设外,还要负责修建排洪道两侧的道路及三座跨洪道桥梁,以及在经营期内负责所在排洪道部分的疏浚清淤和环境整治工作。

港联公司拥有该项目的30年独家经营使用期,期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享有所有收益;经营期满后,港联公司将所有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城关区政府。

据悉,港联公司承建大砂沟等四个排洪道的综合治理开发,总投资30亿元。

2011年,“港联第一大道”动工后,成为当地排洪道综合整治利用的第一个“示范项目”。

2013年4月26日,“港联第一大道”招商发布会上,兰州市银行界和金融机构代表、国内外大品牌代表悉数到场,多家媒体争相报道,一时风光无限。

然而,“港联第一大道”项目从建设之初便争议不断。原因在于,其建立在距离黄河不足1000米处,建筑群覆盖在了排洪道上。

2017年2月,当地下发《兰州港联购物中心违法建设责任追究工作方案》,追责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

2017年3月,“港联第一大道”因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违法建设、侵占黄河泄洪通道长达1.3公里等问题,被列为住建部限期挂牌督办八大违法案件之首。

上游新闻记者获悉,此次追责涉及多个部门。此后,陆续有官员、律师、教授等人涉案、受审、获刑。

2019年3月14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警示教育大会,组织收看了《违法建筑背后的贪腐集团——涉‘兰州港联’腐败案警示录》警示教育片。/兰州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3月14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警示教育大会,组织收看了《违法建筑背后的贪腐集团——涉‘兰州港联’腐败案警示录》警示教育片。/兰州市生态环境局

2“港联第一大道”欠兰州银行不良贷款3.78亿元

受“港联第一大道”项目波及的还有兰州银行。

兰州银行成立于1997年,是甘肃省第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前身是由原兰州市56家城市信用社组建成立的兰州市城市合作银行。1998年5月,由兰州市城市合作银行更名为兰州市商业银行,2008年正式更名为兰州银行。

2019年2月初,兰州银行的IPO曾一度被中止。

招股书显示,截至2017年末,该行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较上年末之所以上涨,主要是受甘肃地区经济发展处于结构性调整的换挡期,增速有所放缓,部分企业经营承压,还款能力下降,以及该行个别单笔金额较大的贷款形成不良贷款影响。比如2017年,兰州银行的贷款客户兰州港联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主要建设的“港联第一大道”项目被有关部门要求限期拆除,导致形成不良贷款,期末余额为3.78亿元,占该行2017年不良贷款增长金额的50.74%。

有媒体发文质疑,为何兰州银行能慷慨放贷,其贷前信审和风控治理是否存在漏洞。

2020年12月中旬,上游新闻记者拿到兰州银行原副行长杨阳受贿案一审判决书显示,杨阳深涉“港联第一大道”项目。

杨阳曾在兰州银行长期担任副行长职务。/甘肃日报

杨阳曾在兰州银行长期担任副行长职务。/甘肃日报

3银行副行长低于市场价2/3购两间商铺

1964年出生的杨阳,长期在甘肃金融系统工作,曾在当地多家城市银行担任信贷风控等领导。

2010年4月,杨阳被任命为兰州银行副行长,长期在该行分管公司业务部,负责公司存款业务以及公司贷款授信调查等工作。

因负责兰州银行的贷款业务,杨阳与“港联第一大道”实控人张建强已相识多年。

2018年12月19日,杨阳被采取留置措施。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2月春节前后,杨阳收受张建强20万元。

2014年6月,杨阳和其妻弟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了张建强公司开发建设的“港联第一大道”项目的两个商铺,其中一个商铺面积381平方米,另一个商铺面积为973平方米。

由于兰州银行有明确的纪律要求,禁止私下和银行有合作关系的客户发生经济往来,杨阳便要求自己的妻弟出面购买。

两套商铺的合同价款总计为1159.40万元。后经资产评估公司评估,两套商铺的评估总价应为3678.2901万元,房款差价为2518.8901万元。

张建强说,行贿的目的是为感谢多年来杨阳对其名下公司在兰州银行贷款业务中给予的帮助。

上游新闻记者获悉,张建强名下多家公司在兰州银行均有贷款业务,仅港联公司从2014年至2016年,便在兰州银行贷款达4亿余元。

责任编辑:武晓东 SN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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