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恶意串通虚假仲裁?最高法:一以贯之予以遏制和制裁

日期:12-23

原标题:当事人恶意串通虚假仲裁?最高法:一以贯之予以遏制和制裁

对于虚假仲裁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法”)称将坚决予以监督。12月23日,最高法发布《中国仲裁司法审查年度报告(2019年)》。针对当事人恶意串通虚假仲裁等行为,法院如何把握?最高法民事庭审判员马东旭回应,虚假仲裁和虚假诉讼一样,均应予以遏制和制裁,这是最高法一以贯之的司法态度。

数据显示,全国仲裁机构2018年和2019年受理案件数量分别为54万余件和48万余件,较2017年23万余件增长一倍以上,使得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的数量也相应呈增长态势。

马东旭指出,司法实践中,存在以恶意申请仲裁或以“手拉手”虚假仲裁的方式,损害案外人合法权益的问题。此次年度报告中,有的当事人通过虚增被执行人债务、虚构担保、恶意房屋抵押、虚假购房、民间借贷平台虚构债权债务等形式,合谋以虚假仲裁的方式,将本属于案外人的财产裁决给一方当事人,规避还款责任。

“如果对虚假仲裁的裁决予以强制执行,不仅损害案外人的合法权益,也严重损害仲裁与司法的公信力。”马东旭直言,虚假仲裁和虚假诉讼一样,均应予以遏制和制裁,是我们一以贯之的司法态度。

他表示,2018年3月开始施行的《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首次赋予案外人以当事人恶意串通“虚假仲裁”损害其合法权益为由,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书或调解书的权利,为案外人权利救济提供了法律依据。因此,对于虚假仲裁的情形,我们坚决予以监督。

据介绍,前述《规定》实施一年多来,有9件案件被法院认定构成损害案外人合法权益,涉及地方9家仲裁机构,“现在看来,通过司法解释引导仲裁规范运行,充分发挥了司法监督仲裁、遏制虚假仲裁的作用,为保障仲裁公信力、培育和弘扬公正、诚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支撑”。

马东旭透露,2021年,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依法支持和监督仲裁的原则,履行司法审查职能,保障和促进仲裁制度的发展完善。当前,最高法正在开展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的清理、修改工作,还将根据仲裁法修改草案的制定进程,适时清理、修改与仲裁相关的司法解释。

责任编辑:贾楠 SN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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