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服务“六稳”“六保” 已办理减轻和免于处罚案件53件

日期:12-18
生态环境昆明

原标题:市生态环境局服务“六稳”“六保”已办理减轻和免于处罚案件53件

不久前,呈贡驰佳汽车美容服务部因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在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过程中,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主动指导企业进行整改,在此过程中企业积极配合,规范完善了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及工作流程,依据《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减轻和免除行政处罚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试行)》)相关规定,市生态环境局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这是市生态环境局主动服务“六稳”“六保”工作,全力支持企业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的一个案例。今年9月,市生态环境局在全省率先制定了《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规范减轻和免除行政处罚工作,保障生产企业依法健康发展。自制度出台以来,共办理减轻和免于处罚案件53件,减免罚款565万元。

及时办理环评文件

一公司被免除行政处罚

市生态环境局采取主动帮扶指导、上门服务等措施,切实督促企业尽快整改到位,最大限度消除违法行为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在办理昆明洁润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案件中,该公司因搬迁至今未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应给予处罚,鉴于该公司已取得了项目技术评估意见,未批先建尚处于建设阶段,生产设备未投入生产或使用,无污染物产生,根据《实施意见(试行)》相关规定,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及时整改

一公司罚款减半

在办理昆明滇池投资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案件过程中,该公司负责建设管理的昆明市第十一水质净化厂项目,未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就投入运行,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应罚款40万元。鉴于该公司针对违法行为及时整改,积极开展环保验收监测,于2020年8月通过了环保验收,且没有造成实际危害,未接到过任何环保投诉,根据《实施意见(试行)》相关规定,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幅度内,市生态环境局作出20万元减轻处罚的决定。

清单管理

优化方式实行“不见面”审批

滇中引水配套工程——昆明主城东南片区输水、净配水工程建设项目为昆明市重点民生项目。11月9日,建设单位向市生态环境局申报《滇中引水配套工程——昆明主城东南片区输水、净配水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按照正常审批程序,市生态环境局承诺办结时限为7个工作日(不含受理公示10个工作日、拟审批公示5个工作日和技术评估20个工作日)。该项目被列入《昆明市2020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储备项目》,适用于告知承诺制审批流程,为推进项目尽快落地、保障全市供水和用水,11月13日,市生态环境局主动对接建设单位,上门告知建设单位可申请采用告知承诺制审批;11月16日建设单位按照告知承诺制审批的要求及时提交了申报材料,市生态环境局11月17日对报告表进行了审批,大大缩短了审批时间。

开展环评告知承诺试点,将环境影响总体可控、就业密集型的民生相关部分行业,采取告知承诺制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截至目前,采用告知承诺制审批55个项目、投资额超过129.20亿元,加快了项目落地建设。优化项目环评审批方式,对7个重点项目采取现场录像、函审、视频会审等方式,实行“不见面”审批。

此外,建立免除现场执法检查正面清单制度,制定了《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单》,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民生保障重点企业、吸纳就业能力强企业、重大工程和重点领域环境信用良好的企业等834家企业,免除现场执法检查,减少对企业的干扰,全力保障企业生产。

环境执法精准

已办理行政处罚案件889件

“减轻和免除行政处罚,不是放任违法,而是在保障企业发展的同时,对小微企业、超标倍数较小、污染防治设施突发故障等7种情形,在符合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条件下,综合考量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等因素,在法定最低处罚额度以下,依法减轻处罚。”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说。

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昆明市污染源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全面推行环境监察实施细则,集中力量加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精准执法、靶向执法,突出执法重点、加强执法联动,强化医疗废物处置监管、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饮用水水源地监管、生态环境监测、辐射安全监管五个方面的监管。

此外,加大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持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今年1月至10月,全市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889件,罚款开单金额5682万元,罚款入库金额5338万元。(昆明日报记者董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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