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本溪市明山区: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念好小微权力“紧箍咒”
来源:本溪市明山区纪委监委
“为深入贯彻市委《关于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建设清廉本溪的实施意见》精神和《本溪市2020年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梳理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权力事项,确定村干部权力边界,切实把村干部权力‘关进笼子’,现面向各职能部门对《明山区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广泛征求意见,请于15日前将意见反馈完毕……”
今年以来,本溪市明山区纪委监委把监督制约基层“小微权力”作为推动“五项改革”中改革监督方法的重要一环和打造清廉村居的重要抓手,念好小微权力“紧箍咒”。
区纪委监委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指导4个涉农街道纪工委深入26个行政村广泛收集群众最关心、干部最易出问题的村级权力事项近50条,反复商议梳理出涉及村级重大决策事项、村级采购事项、村级财务管理事项、阳光村务事项等11项33条村级权力清单,厘清村级组织和村干部行使权力的内容。结合明山区“四议一审两公开”程序,将33条权力绘制成33张权力运行流程图,确保村干部用权“按图执行”。探索推行“纪律检查员+正风肃纪监督员”模式,协助做好上级部署传达、民生保障办理、民情民意收集等工作,真正把村级“小微权力”管细管实。
比如,针对村级重大决策事项,绘制了村级重大事项“五议决策法”流程图,流程图规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修订、集体土地征收征用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宅基地分配等9项重大权力需经村党组织提议、三委联席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成员)代表会议决议、组织实施和结果公告接受群众评议最终作出决策,同时,决策全程由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扎紧了村干部的“制度笼子”,也给群众服了一颗“定心丸”。
此外,明山区纪委监委把“小微权力”运行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指标,列入明山区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村两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清单,建立健全与之相适应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工作制度,进一步压实各级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实现“责任明确、问责精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