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夏检察机关依法对徐光金涉嫌受贿、贪污案提起公诉
正义网北京12月15日电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管理中心原党委副书记、主任徐光金(副厅级)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一案,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向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徐光金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银川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徐光金利用担任吴忠市利通区上桥街道党工委书记、吴忠市利通区常务副区长、吴忠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吴忠市住建局局长、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局长、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管理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相关请托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徐光金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