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教父级黑老大”被判无期!巨贪“老虎”曾是他的保护伞

日期:12-12

原标题:内蒙古“教父级黑老大”被判无期!巨贪“老虎”曾是他的保护伞

撰文|刘艺龙熊颖琪

据新华社11日消息,内蒙古“教父级黑老大”郭全生一审被判无期。

观海解局注意到,郭全生的“保护伞”可谓阵容强大,包括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自治区政法委原书记邢云,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原副厅长、包头市政法委原书记孟建伟,包头市原副市长路智,包头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杜宝君等。

被传唤时叫骂纪委

郭全生出生于1964年12月31日,外号“郭秃子”,外界一直传言其是包头最大、内蒙古自治区“教父级别”的黑社会头目。

内蒙古“教父级黑老大”被判无期!巨贪“老虎”曾是他的保护伞

郭全生曾是刑满释放人员,1988年出狱之后,他不仅招兵买马组织涉黑团体,还在某国企担任学徒,因巧舌如簧,被同事评价为“极会来事”。此后,他凭着送礼和搞裙带关系,一路升任该国企总经理。

后来在国企改制过程中,他巴结上时任包头市委书记邢云,顺利将该公司改制为内蒙古隆升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成为他的“私人财产”。

此后,这个工程公司便让他财源广进。不光手下的黑社会组织有了“活动经费”,他本人也愈发嚣张。

包头市万號酒店国际酒店的法人代表是郭全生,而这个包头市的地标建筑就是被他用尽手段侵占成功的。

2018年5月,郭全生等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同年9月8日,郭全生被巴彦淖尔市公安局正式逮捕。

《中国新闻周刊》报道,据知情人士透露,郭全生被抓,源于十九大后的内蒙古“首虎”白向群被查。2018年4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白向群落马。白向群在任乌海市市长、市委书记时与郭全生相识。白向群当选自治区副主席后,亲自出面协调,将内蒙古的很多体育场馆建设项目给了郭全生所在的公司。

白向群被查后,检举了郭全生。一位接近内蒙古纪委的知情者称,白向群落马后,当地纪委传唤郭全生时,“郭非常嚣张,电话里就跟纪委人员吵了起来,拒不配合。”

内蒙古“教父级黑老大”被判无期!巨贪“老虎”曾是他的保护伞

2020年7月15日,郭全生受审。12月10日,法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判处郭全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被告单位,也就是郭全生所把持的内蒙古隆升安装建筑有限公司15万元至1000万元不等的罚金刑。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以来,郭全生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组织为谋求强势地位、打击竞争对手、谋取经济利益、壮大组织声威,有组织地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

错综复杂的“保护伞”

在包头,郭全生无恶不作。而他嚣张的底气,正是来自于错综复杂的“保护伞”。

据媒体报道,当初他成功侵占内蒙古某国企,就是因为巴结上了巨贪“老虎”邢云。

内蒙古“教父级黑老大”被判无期!巨贪“老虎”曾是他的保护伞

早期,邢云长期在包头市工作,曾担任包头市石拐区区委副书记、区长,后来又出任伊克昭盟盟委书记、鄂尔多斯市委书记。2001年12月,他重回包头,出任包头市委书记,最终官至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退休两年半,2018年10月,邢云被查。他被指在任期间,不仅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还疯狂敛财4.49亿元。

据中国青年网报道,邢云落马后,供出了郭全生的另一个“保护伞”——包头市原副市长路智。

路智曾任包头市国土资源局局长,2007年12月,任九原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一年后,他被任命为九原区委书记、区人武部党委第一书记。2014年10月,路智履新包头市副市长。

值得一说的是,就在邢云落马的第二天,路智被查。

2019年5月,内蒙古纪委监委发布《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的副市长》一文,文中指出:“路智与黑恶势力组织集团的骨干成员称兄道弟、沆瀣一气,不仅出面帮助其承揽工程,还在黑恶势力骨干成员设立的公司出资入股。”

2019年11月,路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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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查明,路智敛财20年,受贿2514万元,此外,还有1522万余元不能说明来源。

公安局局长“撑伞”

郭全生的“保护伞”在包头盘根错节,其中,他在公安系统中最大的“保护伞”,正是时任包头市公安局局长孟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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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建伟出生于1954年11月,是资深“老公安”。他于1977年7月进入公安系统工作,先后在乌海、包头公安系统工作,担任过乌海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乌兰察布盟公安局局长,包头市公安局局长,包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局长等职。

2010年9月,孟建伟开始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并明确为正厅级,直至2015年1月。此后,他成为内蒙古自治区十一届政协委员,于2017年12月退休。

退休近一年后,孟建伟落马。

2019年6月6日,内蒙古纪委监委发表《“伞”上之“伞”孟建伟》一文。该文称,2008年10月,孟建伟在任包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期间,与黑恶势力组织头目、包头市某酒店老板郭某某交往甚密,放任郭某某在包头市从事“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2009年,该酒店与包头市另一家酒店发生纠纷,双方在互联网上炒作对方存在“黄赌毒”问题,在包头市公安局介入调查期间,孟建伟指使公安局有关人员对郭某某经营的酒店从轻查处,致使该酒店继续违法经营,放任、助长郭某某黑恶势力组织发展壮大。

据《中国新闻周刊》介绍,“郭某某”即郭全生,郭某某经营的酒店即万號酒店。

该文披露,孟建伟在任包头市政法委书记期间,指使妻子开奇石店,洗白违纪违法所得,同时千方百计敛财。黑社会组织头目郭某某就曾在该店花数十万元高价购买奇石。

资料|新华社人民网中国新闻周刊中国青年网等

责任编辑:张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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