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罪上加罪,香港立法会议员:港警查案时可考虑全面冻结其资产

日期:12-11
香港立法会黎智英犯罪香港

原标题:黎智英罪上加罪,香港立法会议员:港警查案时可考虑全面冻结其资产

[环球网报道]乱港分子、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今日(11日)被加控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香港“东网”报道称,有香港立法会议员今天表示,港警国安处调查其案件时可考虑全面冻结其资产,在案件查明及审理完成前,防止有人再唱衰香港。

黎智英(右)资料图(图片来源:香港“东网”)

黎智英(右)资料图(图片来源:香港“东网”)

报道称,黎智英被落案起诉,立法会议员葛珮帆对此赞好,称他勾结外国势力、搞乱及唱衰香港,形容“他的汉奸行为是人所共知”,也是多起事件幕前兼幕后的推手,但一路走来似乎有“保护伞”,即使拘捕后也迟迟未告。葛珮帆表示,等了一段时间,他终于被起诉,希望香港国安法可以打倒这个大汉奸。

葛珮帆认为,警方国安处调查其案件时,有需要全面冻结其个人或相关公司的资产,可彻底调查案件之余,也防止期间有人再唱衰香港。

“东网”报道提及,今年8月10日,黎智英等人被捕,涉嫌利用外国账户,以财政资助一个名为“我要揽炒”的组织,而该组织则涉嫌积极要求外国及国际组织制裁及封锁香港,涉嫌触犯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黎智英等壹传媒高层也涉嫌触犯欺诈罪,以欺诈手段用低价骗取使用厂房的权利。

根据香港国安法第43条规定,香港警务处维护国家安全部门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时,可以采取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法律准予警方等执法部门在调查严重犯罪案件时采取的各种措施,其中一项是“对用于或者意图用于犯罪的财产、因犯罪所得的收益等与犯罪相关的财产,予以冻结,申请限制令、押记令、没收令以及充公”。

浙江一博物馆馆长把文博事业当生意场 致使系统塌方式腐败 广东再有地级市公安局局长,被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