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研究生文凭”不被认证,中外合作办学也需严把关
▲一位受访学生收到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读研证书不被认证的通知单。图源新京报网
“四年可以拿到本科和研究生两个学历,费用又低,当时就心动了。”2017年,重庆师范大学大四学生丁程参加了加拿大EIE英语教育中心推出的“3+1研究生证书项目”,赴加拿大圣克莱尔学院读研。
据新京报报道,一年后,当丁程带着圣克莱尔学院颁发的研究生文凭证书(Ontario College Graduate Certificate)回国,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学历认证时,却被告知:认证申请未能通过。
对此,重师大方面回应称,该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加方存在虚假承诺,夸大宣传的问题,学校相关部门对此监管不力,工作不细。”学校将严肃处理,坚决维护学生合法权利,敦促加拿大EIE共同稳妥处理善后事宜。
重师大方面的回应,称得上是对问题的积极正视:涉事项目违规操作,学校有关方面确实存在把关不力的问题——毕竟,该合作项目是在重庆师大校园里针对本校学生进行宣传的,学校有责任和义务对合作方进行审查,而不能不进行审查就轻信对方的承诺和宣传,用学校的声誉为其背书。
从2011年12月1日起,我国教育部就已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上开通了本科以上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颁发境外学位证书认证注册信息查询系统。
而涉事合作项目始于2010年,于2012年推出“加拿大EIE 3+1研究生证书项目”,即3+1培养模式。按理说,学校在和对方进行合作时,应该对其颁发的学位证书是否得到教育部认证进行查询,而不宜贸然与之“合作”,或是要求学生自己去查询参加该项目获得的证书能否得到教育部认证。
因为学生是充分信任校方的,不会怀疑由学校官方推出的面向全校学生的项目,颁发的是不被教育部认可的文凭。
从媒体报道的信息看,学生获得的文凭,实际是研究生预科“文凭”,这一求学经历可用于申请研究生,而不能认证为研究生文凭。
需要了解的是,国外大学和我国大学的学位授予体系是不同的,很多国外大学是自主授予文凭,包括把某些课程的学习证明取名为“研究生文凭”,但文凭是否有含金量,需要得到专业机构的认证。
不被认证的文凭几乎就是废纸一张。那些颁发文凭得不到认可的“大学”,常被网友叫做“野鸡大学”。而我国大学授予的文凭,是国家承认的文凭,需要大学获得招生资质按规定招生才有资格颁发。
过去近20年来,我国大学与境外大学、教育机构的合作办学,为国内学生提供了多元教育选择。但中外合作项目也鱼龙混杂,有的境外教育机构把中国作为重要的留学生市场,利用学位授予体系的差异,包装、兜售不被认证的教育项目,国内高校要谨防在利益因素驱动下,或是为了追求所谓国际化办学指标,不对境外教育机构进行严格的审查就启动合作。
近年来,教育部加强对中外合作办学的监管,包括及时依法终止本科以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2018年就终止了234个,以及充分利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向社会公开。
回到重师大这起事件上,校方已表示将严肃处理,敦促加拿大EIE共同稳妥处理善后事宜。希望接下来校方认真调查这起事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解决这些学生的后续学业问题。
2019年2月颁布的《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明确,开创教育对外开放新格局。全面提升国际交流合作水平,推动我国同其他国家学历学位互认、标准互通、经验互鉴,提升中外合作办学质量。而此事在这方面也不乏启示:推进中外办学,不能只追求数量、不求质量,更不能以轻松混到一张海外大学文凭作为卖点来吸引学生,而应把这作为提高高等教育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开展高质量的中外合作办学。
责任编辑:杜鑫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