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加强冷链食品消毒追溯,“四无”产品不得销售

日期:12-09
主体责任冷链食品四川信息化

原标题:四川加强冷链食品消毒追溯,“四无”产品不得销售

新华社成都12月9日电(记者董小红、袁秋岳)9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九部门发布关于加强冷链食品消毒和追溯的通告,要求全省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冷链食品消毒和追溯主体责任,确保所经营的冷链食品按要求进行疫情防控消毒处理,发现问题产品能信息化追溯精准定位。

该通告要求,各级市场监管、经济和信息化、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海关等部门开展联防联控执法行动,对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不落实进货查验、追溯管理等主体责任,采购、使用来源不明冷链食品的,依据食品安全有关规定从严处罚。

据悉,通告同时发布了《四川省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控信息化追溯主体责任指南》,明确入川进口冷链食品没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没有核酸检测报告的,没有消毒证明的,没有追溯信息的,不得上市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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