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基本满足电动汽车省际出行需求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出台

日期:12-08
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区

原标题:2023年基本满足电动汽车省际出行需求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出台

来源:江西日报

为促进我省电动汽车的推广应用,省发改委等8部门联合出台《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到2023年,全省确保新建成各类充电站96座、各类充电桩30000万个,南昌、九江和赣州3设区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8。

我省将按照“因地制宜、科学布局、适度超前、安全便捷”的原则,构建智能高效、可持续发展的充电设施生态体系。到2023年,除南昌市、九江市、赣州市外,其他设区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15。设区市主城区原则上按服务半径每6公里建设1座公共充电站。南昌市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设施服务半径不大于1公里,其他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设施服务半径不大于2.5公里。优先建设城市人口集聚区充电设施,推进现有大型城市综合体、商场及交通枢纽、城市道路等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到2023年达到10%的车位比例。新建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停车场应按10%至15%的车位比例建设充电设施。私家电动汽车原则上应配建自用充电桩。

同时,我省将因地制宜建设居民社区充电设施,支持居民区多车一桩、相邻车位共享等合作模式。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到2023年,全省各开发区建有充电设施的车位比例不低于9%,新建开发区应按不低于15%的车位比例同步规划建设充电设施;符合建设条件的公共机构地上停车场,按不低于15%车位比例配建充电设施;全省4A级以上旅游景区,按不低于20%车位比例配建充电设施。加快建设省内国省干线公路充电设施,充分利用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位建设城际快充设施,2022年完成全省骨干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全覆盖。鼓励在国道、省道等主干道选择有条件的地点逐步建设充电设施,到2023年基本满足电动汽车城际、省际出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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