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贼难防!一男子为蒙骗妻子伪造银行存单获刑

日期:12-04

原标题:家贼难防!一男子为蒙骗妻子伪造银行存单获刑

正义网日照12月4日电(通讯员王春鹏)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一男子偷偷将家中银行存单中的钱取走,为了不被其妻子发现,私自伪造银行存单并置于家中,妻子到银行办理业务时假银行存单被发现。如此“小聪明”,不仅让自己伪造行为败露,还要面临牢狱之灾。

男子张某自称妻管严,一直管钱比较紧,有时跟妻子吵了架就不想干活了,本人又好吃懒做,还好面子。时间长了没钱花,就从网上贷款分期还,后来实在还不上了,竟打起了家里存单的主意。

2018年11月份的一天,急于还债的张某私自拿走家中金额为10000元的银行存单1张,为了蒙骗妻子,张某事先将该存单拍照后通过微信联系他人伪造存单并存放于家中,然后将该真实存单上的人民币10000元取走。

2019年4月份的一天,张某再次私自拿走其妻存放于家中的金额为16000元的银行存单一张,并用同样的方式再次伪造该张存单并放置于家中。张某的妻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该笔假存单拿去银行办理业务时,被银行工作人员发现后报案。

经公安人员调查核实该案系张某所为,案发当日张某主动归案并如实供述。公安机关以张某涉嫌伪造金融票证罪,向岚山区人民检察移送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认为,张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伪造金融票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张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行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最终,岚山区人民法院采纳了岚山区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以伪造金融票证罪判处张某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现今社会,金融票证已成为我国经济生活中日益重要的信用支付或结算工具,伪造变造金融票证违法犯罪活动也开始滋生、蔓延。“本案中的张某虽然初衷不是为了骗取银行存款,只是想蒙骗妻子偷偷用钱还自己的债务,最终也未造成银行直接经济损失。但是,张某的行为破坏了国家金融票证管理制度,影响了金融票证应有的信誉,妨害了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已经构成了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希望广大市民朋友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误闯雷区。”岚山区检察院检察官李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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