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南8项可复制可推广做法入选
本报11月28日讯(记者张熙宇)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推广清单》,要求各地区学习借鉴海南、福建、江西、贵州四省在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探索中形成的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
《推广清单》内容包括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环境治理体系、生活垃圾分类与治理、水资源水环境综合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与修复、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绿色金融、生态补偿、生态扶贫、生态司法、生态文明立法与监督、生态文明考核与审计等14个方面,共90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
海南“国土空间分级分类管控制度”“‘多规合一’集成改革和应用”“塑料污染系统治理机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捆绑互促工作机制”“生态敏感区域基础设施建设造价服从生态机制”“‘节能+环境标志’双强制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制度”“环境资源巡回审判机制”“数字化精准支撑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8项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入列。
《推广清单》的印发,标志着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已取得阶段性成果,试验区的探索实践为全国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可操作的经验做法,将极大促进各地区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对“十四五”时期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