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强化政治引领 推动反腐败工作执行有力

日期:11-18
普洱

原标题:普洱:强化政治引领推动反腐败工作执行有力

来源:普洱市纪委监委

“对省委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要建立专门台账,必须按照优先处理原则,分类处理,既要快办,又要注意质量,着眼于解决问题,惩治腐败,形成震慑。”近日,普洱市委书记卫星在专题听取市纪委监委关于省委第一巡视组对该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的汇报后,对处置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在此之前,普洱市委及时召开会议,专门部署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研究制定《普洱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方案》,统一思想,压实责任。该市做到对巡视反馈问题在思想上完全认同、责任上全盘接收、整改上绝不迟疑,确保各项整改任务不折不扣有序落实。

“从一开始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到后续的处置进展,都充分体现了‘坚持和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这一根本原则。”普洱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理主任齐晓勇介绍,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要求,该市及时修订和调整相关制度、办法和审批程序等,细化措施审批权限,整理出需要报请市委书记审阅的内容,严格确保在市委领导下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自觉把党委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贯穿审查调查全过程。

党委加强对审查调查工作的领导,不但有利于对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管理和监督,也有利于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排除阻力,做到坚定不移、精准有序。市委主动带头担当起主体责任,加强对市纪委监委工作的全过程领导,并体现在问题线索研判、案件办理、办案过程协调、处置结果审议等各个环节。

在问题线索研判上,市委主要领导定期听取市纪委监委重大问题线索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全市反腐败形势;在重要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市委适时组织公、检、法、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协商,做到既统筹有力、各司其职,又彼此监督、相互制约;对市委管理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处置,由市纪委监委按程序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与此同时,该市认真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市委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多措并举,推动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

市纪委监委针对巡视巡察、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行业部门廉政风险防控不严、落实监管责任不细、“四风”问题纠治不力等问题,向市政府相关分管领导发出履责提示,监督提醒落实“一岗双责”职责。

今年年初,该市一公司信访反映市县有关部门监管服务不到位的问题。市纪委监委调查了解情况后,发现相关职能部门虽然在履行监管服务职责过程中做到了依法依规,但在服务理念、服务方式、统筹监管等方面与优化营商环境、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在向市委主要领导报告的同时,市纪委监委向市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了反馈。市政府分管相关工作的副市长及时作出安排部署,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转作风强服务、打造优质营商环境”学习教育,市县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细化服务措施,与企业开展面对面恳谈会,谋划服务企业实招,主动服务、高效服务、贴心服务,推进营商环境明显改善。

“下一步,将继续压实责任,带领全市各级党委(党组)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审查调查处置工作,定期听取重大案件情况报告,加强反腐败协调机构的机制建设,坚定不移、精准有序地惩治腐败。”普洱市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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