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唆使他人办证赚取差价牟利被判刑

日期:11-18

原标题:男子唆使他人办证赚取差价牟利被判刑

正义网漳州11月18日电(通讯员颜丽月蔡莉娜)让十余人办理营业执照、银行对公账户后再转售他人赚取差价,近日,被告人杨某因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50000元。

2019年年初,一名自称“林姐”(另案处理)的女子联系被告人杨某,让其帮忙办理一套包含营业执照、银行账号等材料的银行对公账户,后以3000余元向杨某购买,杨某从中发现了“商机”,便自己充当了“倒爷”。

自2019年年初至2020年3月间,被告人杨某通过朱某召集他人分别到漳州台商投资区、同安等地办理营业执照、银行对公账户,再以每套1000元至3000元不等的价格向朱某、邹某等11人(均另案处理)购买营业执照、银行对公账户共28套,后转售给他人从中赚取差价牟利。经公安机关摸排发现线索,被告人杨某被抓获归案,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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