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评“三晋老字号” 品牌创立须50年以上

日期:11-15

原标题:参评“三晋老字号”品牌创立须50年以上

来源:山西省商务厅

省商务厅13日消息,依据《“三晋老字号”认定管理规范(试行)》,企业申报“三晋老字号”,其品牌创立须达到50年(含)以上。

依据《规范》,“三晋老字号”是指在山西省行政区域内,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服务,拥有悠久的历史背景、鲜明的中华民族或山西地域传统文化背景和深厚的文化底蕴,有一定的社会认知、认同度,形成良好信誉的品牌。我省将按照政府倡导、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三晋老字号”的认定和管理工作,由省商务厅组织行业专家对候选企业认定。对通过认定的“三晋老字号”,由省商务厅颁发牌匾和证书。

对认定的“三晋老字号”,省、市商务部门实施动态管理,将其列入正常、经营行为异常、整顿、除名等四类名录。“三晋老字号”认定有效期限为五年。默认初始状态为正常,企业符合相应条件的,将被列入对应管理名录,整顿期内拒不整改或到期未完成整改的,自动列入下一个动态类别,直至除名。比如,被消费者正当有效投诉,且主要责任在老字号企业,将被列入经营行为异常名录;老字号企业授权的任意第三方销售不合格的老字号企业产品,对老字号品牌形象和信誉造成较大社会影响,而未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将被列入整顿名录。(贾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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