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津海联一装卸工确诊新冠,公司曾因股东违规担保列入失信名单
新京报讯(记者王思炀)天津公布1例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患者为天津海联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简称“海联冷冻”)装卸工人。11月8日中午,新京报记者联系海联冷冻,对方人员表示,公司全体员工正在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核酸检测。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天津海联冷冻是天津市生态城中心一家经营冷冻食品和肉制品的加工、销售以及货物进出口的食品贸易公司。2019年12月,因股东及前法人私盖公章担保借款,海联冷冻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员工确诊新冠肺炎
据天津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消息,11月7日18时至8日8时,天津市新增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例,患者为海联冷冻装卸工人,11月4日曾参与海联冷冻进口冷冻食品搬运工作。11月7日,山东省德州市通报该批冷冻食品发现外包装标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后,患者由120救护车转送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并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次日被确诊。
11月8日中午,新京报记者就涉疫产品信息与流向、企业防疫流程与现状等问题致电海联冷冻。接线工作人员表示,公司全体员工正在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核酸检测,可改日再做沟通。
天眼查资料显示,海联冷冻成立于2014年6月,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肉制品、冷冻食品、水产品、米面加工、批发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等。张彦起、张明发、天津渤澳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简称“渤澳冷冻”)分别拥有海联冷冻40%、30%、30%的股权。
因股东违规担保成老赖
值得注意的是,受股东渤澳冷冻借贷纠纷影响,海联冷冻曾在2019年底被列为“老赖”。
2017年8月9日,渤澳冷冻及其实控人屠春奎与毕见薇签订协议,借款200万元,期限为一年,29日又签订协议借款100万元,期限为半年。因未能依约还款,2018年7月13日,渤澳冷冻、参股公司海联冷冻与毕见薇签订协议,承诺7月18日前还款,否则毕见薇可将渤澳冷冻抵押的支票入账户抵偿,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由渤澳冷冻和海联冷冻承担。这次担保是由屠春奎代表海联冷冻在担保人处加盖海联冷冻合同专用章,签署海联冷冻法人“张彦起”的姓名。
但本次协议仍未让渤澳冷冻如期还款。催要未果,毕见薇于2019年1月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查明,海联冷冻法人曾是屠春奎,2016年9月26日后才变更为张彦起,同时判定海联冷冻承担担保责任。海联冷冻不服,认为此案实为屠春奎借管理海联冷冻合同专用章之变,擅自采取欺诈手段骗取和占有他人钱款,海联冷冻不应承担责任,遂提起二审法院诉讼。
二审法院认为,本案存在海联冷冻对还款承诺书始终未形成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签订现场并无海联冷冻工作人员或授权代理人、签字为代签等情形,因此协议中的海联冷冻担保责任无效。但海联冷冻变更法人后,长期允许原法人持有和使用印章,存在公司管理和印章使用方面漏洞,具有相应过错。海联冷冻应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
2019年11月15日,二审法院判决,渤澳冷冻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偿还所欠毕见薇2笔借款本金300万元及相关利息。屠春奎承担连带给付责任,对上述第一项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海联冷冻向毕见薇承担一半赔偿责任,二者承担责任后有权向渤澳冷冻追偿。至2019年12月4日,因未能履行判决,海联冷冻同渤澳冷冻和屠春奎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