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本报评论员
开放带来机遇,竞争促进发展。开放是国家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列入“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提出“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推进贸易创新发展,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的要求,为我们加快发展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提供了遵循,为新时代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指明了方向。
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的重要法宝。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加入国际大循环,市场和资源“两头在外”,形成了“世界工厂”发展模式,为我国快速提升经济实力提供了强劲动力。当前,发展的内外部环境日趋复杂——国际经济、科技、文化、安全、政治等格局都在发生深刻调整,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集中体现在发展质量上,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任务艰巨。这些都迫切要求我们把发展质量摆在更为突出的位置,在办好自己的事的同时,坚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更好吸引全球资源要素,打造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其中,尤为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适应新时代新阶段的新特点和新要求,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为加快发展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需向改革要动力。要瞄准“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这个目标,以基础性、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改革举措,解决当前存在的一系列结构性、周期性、体制性问题,进一步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目前,全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已经减至33条,今后一段时期,还要在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完善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健全促进对外投资政策和服务体系等诸多方面有作为、有突破,为实现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扫清障碍、释放动能。
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需靠实践增活力。我国已经设立2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顺利开局,深圳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的实施方案发布,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等也取得了积极进展。下一步,我们要继续在实践中求真知、在探索中找规律,聚焦打通各类梗阻,坚持抓好制度集成创新,让新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制度成果涌现出来,形成新经验、新认识、新方案,为不断丰富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供源头活水。
中国经济无论成长到什么阶段,都要在世界市场的汪洋大海中去游泳和搏击。我们要勇于聚焦解决深层次和体制性问题,不断提升发展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的“成色”,以对外开放的主动赢得经济发展的主动、赢得国际竞争的主动,赢得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