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日落马的两任总经理 同日被开除党籍

日期:11-08
落马内蒙古内蒙古自治区

原标题:同日落马的两任总经理,同日被开除党籍

11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发布两则消息:内蒙古煤炭地质勘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莫若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内蒙古煤炭地质勘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郝胜发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莫若平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的宗旨,目无党纪国法,把公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配备、使用车辆;拒不执行党组织的退休决定,瞒报个人有关事项;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对下属单位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失察失责;利用职权为他人在职务提拔、工程施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滥权妄为,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同意,违规处置国有资产,违规决定滥发奖金津贴;以低于成本价向企业员工销售住宅楼,套取下属单位资金发放效益补贴;在工程项目建设中严重不负责任,未经评估出让探矿权,未严格按合同约定主张权利及审核相关费用,给国有资产造成巨额损失;家庭财产及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来源。

莫若平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私分国有资产、国有公司人员失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莫若平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调整(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经查,郝胜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配备、使用车辆;纪法意识淡漠,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在煤炭领域投资获利;私设“小金库”,对下属单位私设“小金库”问题失察失责;与多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律己不严,利用职权贪占公款;不惜损害单位利益,滥用权力损公肥私;在利益诱惑面前,未能坚持底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郝胜发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单位行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郝胜发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政事儿”注意到,今年4月18日,两人同日落马。

莫若平、郝胜发两人为前后任,且长期在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局共事。

莫若平出生于1957年4月,内蒙古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内蒙古赤峰人。郝胜发1963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内蒙古兴安盟人。

莫若平早期在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局117队工作,郝胜发在231队。

1991年,莫若平由117队转入231队任总工程师,当时郝胜发为231队项目负责人,两人开始共事。

郝胜发资料图

郝胜发资料图

后来莫若平历任231队副队长兼总工程师,231队队长兼总工程师。1996年1月,莫若平任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局副局长,2006年任内蒙古煤炭地质勘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煤田地质局)党委书记、总经理,后兼任内蒙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郝胜发从1996年开始,历任231队副队长、党委副书记,231队党委书记、231队队长,109队队长、党委书记等职。2011年任内蒙古煤炭地质勘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煤田地质局)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14年,莫若平兼任内蒙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郝胜发则担任内蒙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17年,莫若平退休,郝胜发接任郝胜发内蒙古煤炭地质勘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至今次两人同时被查。

在莫若平、郝胜发两人落马前,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曾对内蒙古煤勘集团进行“点穴式”巡视。

今年3月,巡视反馈指出,该集团落实党对国有企业全面领导责任不够有力,个别干部存在党性观念淡薄,特权现象;推动企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集团产业结构单一,“探采选冶加”为一体的全产业链条未形成;风险管控不到位,涉法问题频发,造成经济损失;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力,存在以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委会,非党委成员参与重大事项决策问题;纠治“四风”问题不彻底,违规购置高档公务用车,高档装修办公场所;党组织建设弱化,党费缴纳不规范不及时。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有关方面处理。

郝胜发表态称,坚决拥护和服从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完全接受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和要求。集团党委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把做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作为煤勘集团党委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

4月10日下午,内蒙古煤勘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本年度第5次学习(扩大)会议,郝胜发还要求要保持工作力度不减,继续将巡视“后半篇文章”抓紧抓实抓落地,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松手、整改不达标不收兵,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实在在成效,推动集团公司各项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官网显示,内蒙古煤炭地质勘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局)是从事煤田地质勘探与其它矿产资源勘查,局下属8个勘探队、3个科研院所。

集团公司下属10个子公司、10个分公司。现有员工5710人,在职2126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870人,其中高、中级职称485人。2001年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2004年被国家工商局授予“重合同、守信誉”单位。

莫若平简历

莫若平,男,汉族,1957年4月出生,内蒙古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内蒙古赤峰人,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2月参加工作。

1982年2月至1985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局117队技术员;

1985年12月至1987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局117队地质分队项目负责人;

1987年12月至1991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局117队地质分队主任;

1991年3月至1993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局231队总工程师;

1993年1月至1994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局231队副队长兼总工程师;

1994年6月至1996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局231队队长、总工程师;

1996年1月至1997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局副局长;

1997年5月至2006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06年3月至2014年4月,内蒙古煤炭地质勘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煤田地质局)党委书记、总经理;

2014年4月至2017年10月,内蒙古煤炭地质勘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煤田地质局)党委书记、总经理,内蒙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2017年10月,退休;

2020年4月被查。

郝胜发简历

郝胜发,男,汉族,1963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内蒙古兴安盟人,199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8月参加工作。

1988年8月至1989年12月,内蒙古煤田地质局231队技术员;

1989年12月至1993年12月,内蒙古煤田地质局231队项目负责人;

1993年12月至1994年12月,内蒙古煤田地质局231队副总工程师;

1994年12月至1995年6月,内蒙古煤田地质局231队打井队党支部书记;

1995年6月至1996年1月,内蒙古煤田地质局231队副队长;

1996年1月至2001年9月,内蒙古煤田地质局231队副队长、党委副书记;

2001年9月至2004年1月,内蒙古煤田地质局231队党委书记;

2004年1月至2007年1月,内蒙古煤田地质局231队队长;

2007年1月至2011年11月,内蒙古煤田地质局109队队长、党委书记;

2011年11月至2014年4月,内蒙古煤炭地质勘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煤田地质局)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14年4月至2017年9月,内蒙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17年9月,任内蒙古煤炭地质勘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2020年4月被查。

责任编辑:朱学森 SN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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