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两项标准促秸秆成型燃料生产与利用“两清洁”
新华社合肥11月7日电(记者姜刚、王菲)如何减少秸秆成型燃料生产与利用过程中的污染?如何拓展秸秆能源化利用空间?记者从6日召开的2020安徽秸秆暨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博览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安徽省发布实施的秸秆成型燃料清洁生产与清洁利用两项地方标准或将解决上述问题。
“秸秆成型燃料是秸秆综合利用的一个重要方向,它是一种碳中和的清洁燃料,可有效替代煤炭等传统能源。”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杨增权在发布会上表示。据统计,2019年,安徽省秸秆成型燃料生产企业已达385家,秸秆成型燃料利用也覆盖居民供暖、企业供热等众多领域。但是在秸秆成型燃料发展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问题,需要通过标准的规范来加以解决。
据介绍,由安徽省农村能源总站牵头,合肥工业大学、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等单位参与起草的两项秸秆利用地方标准,即《秸秆成型燃料清洁生产技术规程》和《秸秆成型燃料清洁利用基本要求》,近期均已发布实施。
记者了解到,两项标准针对秸秆成型燃料生产与利用的现实制约因素,引用有关标准,明确了生产与利用过程中污染物排放、能耗、效率等指标。具体来看,成型燃料生产车间粉尘排放指标不高于3毫克/立方米,成型燃料生产厂界环境噪声指标不大于85分贝,成型燃料单位产品成型电耗指标不高于85千瓦时/吨,成型燃料利用设备热效率指标在额定工况下不低于70%,成型燃料燃烧产生的颗粒物小于30毫克/立方米。
此外,根据两项标准,秸秆成型燃料利用过程中,不能掺烧煤、生活垃圾、装修材料等。秸秆成型燃料生产过程中,破碎、粉碎、成型等环节应配备含集气罩的除尘装置,各工序之间物料输送环节应当密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