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面向全国!海南省委两部门公开选调公务员
来源:海南发布
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2020年
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一批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选调职位
公开选调三级调研员及以下工作人员10名。
选调对象和条件
※选调对象: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报考条件:报考人员除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严守纪律和规矩,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调研分析和组织协调能力。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25日之后出生)。
6.具有5年(含)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5日)。
7.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及相关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试用期未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人民日报》、《海南日报》、海南省人民政府网(www.hainan.gov.cn)、南海先锋网(www.nanhaixf.gov.cn)、海招网(www.contacthainan.gov.cn)、南海网(www.hinews.cn)等媒体上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25日截止,以快递发出邮戳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报考者将报名资料通过中国邮政快递(EMS)邮寄至海南省委办公厅人事处,同时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至hnswxd@126.com邮箱,邮件标题为“姓名+手机号”。
3.报名资料:(1)报名表(请从网站下载,须单位同意报考并盖章);(2)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3)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认证材料;(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5)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照片);(6)近三年工作总结(1000字以内);(7)近三年来牵头或深度参与撰写的相关材料3篇以内(须加盖单位公章);(8)本人认为可以证明自身能力素质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资料电子版为JPG格式扫描件,报名表和近三年工作总结同时提供word电子版。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甄别和筛选,择优确定一定数量的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并以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考生本人,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选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笔试
笔试主要结合选调岗位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拟于2020年12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笔试的考生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特长优势、逻辑思维、业务素质、个性特征和其他综合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前对面试人员报名材料的相应原件进行复查。对未能提供原件、原件与报名材料不一致或原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体检和考察
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和政审,主要考察考生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等内容。
(七)办理调动手续
综合报考者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择优录用,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传真):0898-65342290
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69号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人事处)
邮编:570100
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2020年11月6日
中共海南省委政策研究室2020年
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中共海南省委政策研究室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一批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选调职位
公开选调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工作人员5名。
选调对象和条件
01
选调对象
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02
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严守纪律和规矩,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调研分析和组织协调能力。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25日之后出生)。
6.具有5年(含)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5日,其中要求有2年基层工作经历)。
7.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及相关规定。
0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试用期未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选调程序
01
发布公告
在《人民日报》《海南日报》、海南省人民政府网(www.hainan.gov.cn)、南海网(www.hinews.cn)等媒体上发布选调公告。
02
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25日截止,以快递发出邮戳时间为准。
※报名方式:报考者将报名资料通过中国邮政快递(EMS)邮寄至海南省委政研室秘书处(人事处),同时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至hnzys529@163.com邮箱或hnzys529@126.com邮箱,邮件标题为“姓名+手机号”。
※报名资料:
1.报名表(请从网站下载,须单位同意报考并盖章);
2.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认证材料;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5.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照片);
6.近三年工作总结(1000字以内);
7.近三年来牵头或深度参与撰写的相关材料5篇以内(须加盖单位公章);
8.本人认为可以证明自身能力素质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资料电子版为JPG格式扫描件,报名表和近三年工作总结同时提供word电子版。
03
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甄别和筛选,择优确定一定数量的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并以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考生本人,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选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调资格。
04
笔试
笔试主要结合选调岗位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拟于2020年12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笔试的考生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05
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特长优势、逻辑思维、业务素质、个性特征和其他综合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前对面试人员报名材料的相应原件进行复查。对未能提供原件、原件与报名材料不一致或原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
06
体检和考察
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和政审,主要考察考生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等内容。
07
办理调动手续
综合报考者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择优录用,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中共海南省委政策研究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传真):0898-65314066
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69号中共海南省委政策研究室秘书处(人事处)
邮编:570100
中共海南省委政策研究室
2020年11月6日
来源:海南自由贸易港官方公众号
小编:媛媛